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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力度 突出重点 狠抓再就业工作

中共新田县委 新田县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我县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全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03年6月底,全县共开发就业岗位750人,城镇实现新增就业人数800人,下岗位失业人员再就业1840个,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680人。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和维稳工程,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我县高度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县里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就业和再就业协调领导小组,组建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办公室,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专人专抓。二是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去年全市再就业工作会议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多次听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专题汇报,就如何加快全县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解困和再就业、全面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筹措和管好用好再就业资金、发展壮大劳务经济等一系列工作作出了专题部署,组织了全县解放思想大讨论,出台了招商引资,扩大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措施。由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全县现有就业结构得到了有效的调整,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导向,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就业矛盾得到了一定的缓解。三是开展了广泛宣传。采取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召开政工人事干部会、领导专题电视讲话、政务公开栏和上街开展政策咨询等方式,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形成了全社会关心、重视、参与、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浓厚氛围,为全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摸清底子,认真落实优惠政策。摸清底子是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基础环节。去年,县政府拨出专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集中力量,对全县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通过深入基层,走家串户,对全县1042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3420名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3560名其它经济类型和城镇失业人员逐一进行了登记,建立了电脑数据库。通过调查摸底,从根本上解决了多年来数据不实、底子不清的状况,为有计划地开展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夯实了基础。在此基础上,我们按照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精神,认真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核发工作,制定和落实了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县政府拨专款购置了《再就业优惠证》制作设备及专用设备,并严格按政策规定发放,真正做到“该发的一个不能少、不该发的一个不能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还召开了落实再就业优惠措施座谈会,物价部门下发了新价字[2003]21号文件,规定了免缴的收费项目、减半的收费项目、最低限额收费项目等优惠项目及标准,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确保了全县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到2003年6月底止,全县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2850个,较好地完成了省、市下达的任务。
  三、强化网络,加快社区平台建设。为了把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工作落实到基层,根据省政府指示精神,我们把加快社区平台建设作为就业和再就业 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县政府成立了社区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和30多家在城单位参加的社区就业协调委员会,初步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社区就业和再就业服务网络体系,实现了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四到位”。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龙泉镇、新隆镇两个劳动保障服务站及龙泉镇城西、城南、城北、河西、建新、河东六个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为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体系奠定了基础。目前,全县初步建立了“五大”数据库和“六大”台帐,街道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的整体功能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
  四、落实经费,狠抓“两个确保”。今年,县政府加大了对就业和再就业资金的投入,全年财政投入预算为362.364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补贴80.064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81.5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50万元,职业介绍和培训补贴43.2万元,社区劳动保障站经费21万元,就业服务机构经费25.6万元,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费30万元。截止6月底,实际已到位资金180万元。同时,狠抓“两个确保”,加大社会保险和国有企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力度。按照永办发[2003]5号文件精神,今年上半年全县共征缴养老保险金423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扩面820人,收回扩面保险费80万元,参保人数5510人,社会缴费4408人,清欠37万元,上解省级调剂金5万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人数1418人,服务率100%。失业保险金征缴80.5万元,扩面250人,清欠20.6万元,上解省级调剂金7.3万元,上解比例达到100%。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率100%。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100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976万元,参保人数达到7348人。
  五、多头并举,全方位开发就业岗位。一是加大劳动力市场建设。县政府拨专款25万元,用于劳动力市场及信息化网络设施等建设。上半年共办理入市求职登记1100人次,举办求职招聘活动3次,就业介绍成功人数580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210人。二是实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先后与邮政、电信、金融、电力、保险等部门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制度,将各单位招聘人员统一纳入劳动力市场规范管理,并对其招收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等项目进行事务代理,既维护了就业者的合法权益,也为用人单位解除了后顾之忧。三是加强部门配合。今年以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县妇联联合成立“巾帼再就业服务中心”,将劳动就业服务站点延伸到乡镇,设立了乡镇巾帼再就业服务代办站,充分发挥了妇联的特殊优势,形成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为下岗女工和广大妇女实现就业和再就业提供了条件。四是建立再就业援助制度。一方面,积极推荐“4050”人员到公益性岗位上岗就业。另一方面,积极鼓励“4050”人员从事山林承包、养殖、水果开发等。五是建立典型社区。今年我们在县城六个社区中确定建新社区为再就业先进典型,先后成立了出租车公司和物业管理、家政服务、送气送水、商业网点、文化等实体,尽可能容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六是实行再就业推荐制度。对全县新建超市、夜市、商业街、招商引资新办企业,我们都尽可能上门介绍推荐,动员其接纳下岗失业人员,并广泛宣传和落实接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各项优惠政策。七是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我们加强了与省、市职介机构的联系,加强了与沿海用人地区的信息交流,县就业服务中心成立了专门机构,确定了专人专抓劳务输出工作。坚持培训与输出相结合,共培训各类劳动力750人,并将技术工输送到高科技企业就业。上半年,全县组织、有计划地输出劳务人员1600人,预计可实现劳务收入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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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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