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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工作力度 广辟就业门路
中共蓝山县委书记 刘事青 蓝山县人民政府县长 张兆湘
切实和有效解决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不仅是现实的紧迫问题,也是事关长远的战略问题。做好这项工作,既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党和政府应尽的责任,它关系着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政权的巩固。自1998年以来,我县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扩大再就业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指导方针,通过“宣传开路,政策铺路,典型带路,服务扩路”,再就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县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和失业人员3000多人,其中70%以上实现了再就业,同时还输送城镇待业青年和农村剩余劳力2.5万人到广东沿海等地打工。
一、宣传“开路”
工作要抓好,宣传是基础。为在全县形成鼓励和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的良好风气,我们在舆论宣传方面采取了三大举措:一是宣传形势。1995年,我县11家国有工业企业全部亏损,负债总额达3192万元。为此,1994年至1998年我们对这11家国有企业进行了改革,对1030名职工实行两个“买断”。为使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得到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全县性的“千人”动员大会,县委书记、县长亲自作报告,动员广大职工认清形势,使他们认识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高瞻远瞩作出的一项重大和英明的决策,是大势所趋,是人心所向。从深圳、珠海等沿海改革开放较早、发展较快的事实来看,凡是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较大的地方,经济发展就越快,反之则包袱沉重、举步艰难,最后导致工厂关门,企业倒闭。目前我县的国有企业就是如此。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引导下岗职工放下思想包袱,消除“等、靠、要”的依赖心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使他们认识到在国家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任何工作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从而主动适应新的就业要求。二是宣传政策。一方面,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力发展非公有经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等文件精神;另一方面,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于1998年9月下发的《蓝山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实施办法》(蓝发[1998]36号)等政策和文件。为使上级精神和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县里采取开辟电视专栏和发表电视讲话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120条,发放宣传资料3200份,出动宣传车250余次,书写墙报230期,张贴标语450张。三是宣传典型。彭国政原为我县造纸厂职工,后来下岗,他于1992年办起了全县第一家个体石材加工厂,在他的影响和带领下,到1994年全县石材加工厂达到178家共280条生产线,蓝山成为远近闻名的“湘南石材城”,共安排下岗职工及农村剩余劳力2200人,彭国政成为我县下岗职工重新创业的典型人物和突出代表,我们在许多会议和新闻报道中进行了大力推介和宣传。
二、典型“带路”
通过宣传和培植先进个人带动下岗职工再就业,是我县开展再就业工作的一大举措。这些典型,不仅有技术、有门路,而且很有说服务、影响力,在促进和推动我县再就业工作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发现典型。黄谱钦原是县农业机械厂的副厂长,夫妻同在一个单位,1992年冬同时下岗。1996年2月,由黄谱钦任厂长的湘粤蓄电池厂开张了,先后开发出应急灯用极板,各种电瓶用极板和不同款式的手提灯、应急灯、手电筒,以及各种型号的民用黑白蓄电池包括摩托车电瓶等产品,安置26名下岗职工就业。这个典型被“发现”后,县委、县政府把他当作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榜样和代表加以宣传。1998年,黄谱钦被评为永州市再就业先进个。二是培植典型。粮达毛织厂于1996年创办,老板曾成德是下岗职工,创业之初,该厂在生产、经营、投入等方面十分艰难。得知这一情况后,县里及时加以扶持和培植,为该厂解决了许多具体问题。目前该厂已有150多台套机械设备,从业人员达180人,50%是下岗职工和待业青年。此外,我们还鼓励和扶持个体私营企业接纳下岗、失业人员。2000年10月由彭道林等个体老板组建的五里坪水泥厂,县委、县政府在投入、销售和税费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扶持,目前该厂已成为我市南六县规模最大,效益最好的建材企业,安排下岗和失业人员60多人;曾佑德创办的合利毛织厂,现有针织机械设备300多台套,投资达300多万元,从业人员320人,年加工毛衣90万件,大部分是下岗职工和待业青年。为培植这个典型,近年来,我们为该厂现场办公解决了10多个具体问题,使该厂成为目前永州市规模最大的“三来一补”企业,还有李海英创办的手织毛织厂,安排了县内外待业青年3000多人。三是推介典型。宣传部门经常向省市电视、电台和报刊宣传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先进事迹;县电视台开设了专栏,对我县下岗职工就业的先进典型进行了专题报道。通过大力宣传、推介,全县涌现了一大批先进个人,如黄谱钦、彭国政、曾成德、曾岱山以及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先进私营企业主彭道林、曾佑德、李海英等。
三、政策“铺路”
扩大再就业,抓好宣传是基础,出台政策是关键。为做好我县国有、集体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自1998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并落实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有效地推动了再就业工作。一是出台政策。1998年9月我们下发了《蓝山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实施办法》(蓝发[1998]36号)文件,明确规定了下岗职工可享受的再就业优惠政策,并强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同时,还出台了有关鼓励和扶持下岗职工开辟就业门路的优惠政策,包括国有企业为安置下岗职工而兴办的第三产业,劳动服务企业等经济实体,或者开发新产品、利用废物生产产品以及组织技术转让等,其税收给予适当减免;国有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场地、设施兴办市场,其它单位利用现有闲置市场全部安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从开业之日起前三年免收一切规费,后两年减半征收。凡下岗职工再就业过程中,需依法办理各种证、照费,一律按50%收取,其中包括工商、交警、文化、税务、交通等部门;凡下岗职工再就业过程中涉及的各种验资、评估、鉴定收费一律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对承包荒山、荒地从事种养业的,三年免征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土地使用费。二是落实政策。为大力扶持下岗职工创办私营企业,我们具体作了四条硬规定:(1)对下岗职工创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负担卡”制度,卡外收费企业和工商户有权拒交;(2)对下岗、失业人员创办的私营企业实行挂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乱查、乱收、乱罚;(3)对下岗、失业人员创办的私营企业,水电按最低价收取,各种证、照费按50%收取;(4)对下岗职工创办的“三来一补”企业实行“无费”管理,不收任何规费,办证办照一律只收工本费。由于政策落实到位,近几年来下岗、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热情日益高涨,目前已有450多家企业,从业人员达到4600多人。
四、服务“扩路”
抓好再就业工作,出台政策是前提,搞好服务是保证。为切实抓好我县的再就业服务工作,我们通过提供多形式、全方位、宽领域的优质服务,进一步拓宽再就业门路,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大力引导。1998年7月,县里成立了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同时,还成立了社区就业服务工作中心,目前县城7个街道委员会中有社会服务组织87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258人,从事的岗位有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病人看护和幼儿接送服务,维护修理、杂货摊点、社区居民日常便民服务等。二是开展培训。为提高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的本领,近年来我们共培训各类人员214人。此外,从今年7月中旬开始,我们对7个街道居委会辖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共157人分4期进行了免费再就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策法规和电脑、电焊、家政服务、家电维修、机织毛线等职业技能培训,并颁发了培训证书,通过这些培训,既增强了下岗失业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又提高了职业技能水平;既转变了“等、靠、要”的就业观念,又增加了对再就业的信心,深受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好评。三是提供服务。为抓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劳动、民政、人事、财政、工商、地税、城建、卫生、公安、文化、物价、金融、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技术、信息、法律、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服务,共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创办私营企业230家,安排就业人员3000多人,向广东、沿海等地输送剩余劳力7.5万人。四是拓宽门路。县委、县政府制定了《蓝山县第三产业“十五”发展规划》,大力鼓励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以运输、毛织加工、餐饮、文化、娱乐为主的第三产业。目前,全县第三产业从业人员达8.4万人,其中下岗、失业再就业人员达2500多人。同时,我们还通过出台优惠政策和提供优质服务,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大就业门路,近两年全县兴办以毛织为主的“三来一补”企业28家,安排下岗和待业人员36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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