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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四个环节 推进下岗职工再就业

中共双牌县委书记 杨海河  双牌县人民政府县长 张智勇

  近年来,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和再就业已成为劳动保障工作中的一大难点,妥善处理这方面的问题,事关改革与稳定的大局。双牌县把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作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内容。通过转变就业观念,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疏通就业渠道,协调部门关系,落实各项政策,再就业工作取得了良好开端。全县共有国有企业下岗职工2964人,参加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举办的职业技术培训的1021人,通过自谋职业实现再就业的1611人,输送到沿海就业的731人,下岗职工没有发生集体上访或闹事,促进了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社会好评。

  抓观念的转变,在自谋就业门路上下功夫

  下岗职工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在精神上有失落感,在情绪上有怒气,在生活上有担忧,在择业上观念守旧。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在职工中残留着根深蒂固的“生为国家的人,死为国家的鬼”传统观念。主要表现为“一等”:等待安置。“二靠”:一靠单位,二靠家庭、亲友,对重新就业无所谓。“四要”:部分职工在重新就业时,“要待遇、要高薪、要路近、要活轻”。针对这种情况,我们着重抓了两手:一手抓思想政治工作,抚平他们心灵的创伤。通过集中宣讲与个别疏导相结合,组织派人做工作与同事好友做工作相结合的办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宣传,逐渐平复他们失衡的心态,点亮他们的心里明灯,使他们迎难而上,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另一手抓舆论引导。一是大力宣传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党的英明决策,是大势所趋,形势所迫,人心所向;二是大力宣传党的下岗职工再就业政策,宣传正确的就业观念,使下岗职工认识到无论从事何种工作,无论是在国营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只要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都应该主动地去参与、去争取、去竞争、去适应。三是大力宣传勤劳致富的典型。如县农机厂的技术骨干,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开办了小型加工厂,加工山苍籽炼油器、防盗窗、防盗网等,逐步走上了致富之路。据不完全统计,由于转变了就业观念,全县约有60%的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

  抓职业技能的提高,在培训上求实效

  来自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数据显示,有93.9%的用人单位对技术等级或职称有明确的要求。据浙江省海宁市职业介绍所统计,目前该市皮衣车工缺口近2000人,最严重时12个岗位等1个车工。种种事实表明,我国的就业矛盾主要是经济结构调整造成的劳动力结构性失衡,制约下岗职工再就业的“瓶颈”是素质低,少技能。为提高下岗职工的劳动技能,我们兴办了一系列职业技术培训。为使培训取得实效,我们摒弃了过去那种花架子,更加注重实效,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选择工种上,注意与市场对接,选择市场上急需的工种。近几年,我们共举办电工培训5期,焊工培训2期,电脑培训4期,美容美发培训2期,种养技术培训1期,这些都是劳动力市场上急需的工种,很容易找到工作。在培训内容上更强调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我们针对下岗职工大多数文化水平不高的实际,在培训时采取重操作而轻理论的方针,在课程的设置上偏重于操作,聘请动手能力强、有多年实践经验的师傅授课,培训结束,每个学员都要参加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合格的报市局审核,发给职业资格证书;在培训形式上,全部实行免费培训。截止8月底,全县35岁以下的下岗职工90%接受了免费培训,98%的人找到了满意的工作。

  抓信息网络建设,在疏通就业渠道上求突破

  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它至少包括以下几个体系的建设。一是劳动力转移体系的建设,二是就业岗位开发体系的建设,三是职业介绍和劳动力市场的服务网络体系的建设,四是职业技术培训体系的建设。在我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自身就业岗位开发能力滞后的情况下,开展劳务输出,疏通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就业渠道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大力整顿劳务市场,优化工作环境,净化劳务市场,取消不合理收费,降低劳务输出成本;另一方面建立信息网络,减少中间环节,在沿海地区5个城市建立了10多处信息网络点,为外出人员服好务,初步形成了“组织机构配套、内外信息沟通、管理服务一体、培训转移一条龙”的劳务输出格局。仅今年上半年,县就业服务中心就向沿海地区输送了三批157人。同时,还积级发挥民间组织的中介作用,支持他们大搞劳务输出。

  抓政策的落实,在明确责任、群策群力上求合力

  下岗职工再就业是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一整套政策措施,是指导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一定要不折不扣地落实。要严格实行部门责任制,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所有部门,特别是劳动保障、经贸、税务、工商等部门都要坚决执行中央文件和相关的配套文件,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要帮助和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要在政府预算中增设“再就业补助”科目,其资金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再就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补贴等项支出。要建立健全再就业工作督促检查机制,重点检查减免税费的落实情况。通过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共同推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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