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下岗优惠证 异地就业得实惠
2006-01-12
1月6日,原永州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下岗职工李文勇从祁东赶回来,走进冷水滩区劳动保障局办公室,要求对他已到有效期限但享受再就业优惠没满三年的《再就业优惠证》进行续签。笔者从了解中得知,李文勇在市房地产公司下岗后,开始为衣食发愁。后听说国家对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有减免税费的好政策,便于2003年按政策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决心自谋职业。在亲友的支持下,他到衡阳市祁东县开了“家家康”副食品小型超市。李文勇一直惴惴不安,心想他在本地办的优惠证,到异地创业能享受优惠政策吗?事实证明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在经过工商、地税等部门查验核实后,《再就业优惠证》一路绿灯,不但免交各种办证工本费,还全免了工商管理费和地税等税费,合计下来每年可减免2000元,现在生意蒸蒸日上,不再为下岗发愁了。他从心底感谢国家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出台这么好的政策。据悉,像李文勇这样在本地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到外地就业的下岗职工为数不少,并大都享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就业优惠政策。由于《再就业优惠证》每年年初要进行年审,享受优惠不足三年但已到期的优惠证还要续签,所以不少外地就业的本地下岗职工匆忙赶回来进行年审和续签。
(供稿:冷水滩区劳动保障局 文杰 彭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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