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下岗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经济补偿、债权债务、社会保险等问题应如何处理?
答:企业在解除下岗职工劳动关系时,应根据职工工龄的长短,按照《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给予下岗职工经济补偿金或一次性安置费。双方存有欠工资、医疗费、社会保险费、集资款、借款等债权债务关系的,其债权债务关系继续有效,不因劳动关系变更而改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单位的下岗职工,无论以何种方式实现再就业或不再就业,过去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与以后续缴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过去个人帐户基金储存额与续缴的养老保险费累计计算。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下岗职工到新单位就业,并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随新单位继续参加社会保险。从事个体和私营经济的,也应按规定继续参加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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