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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参加生育保险可享受哪些待遇?
  答:一是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和终止妊娠,在规定产假时间内,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二是用人单位职工在职期间生育、节育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三是用人单位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四是用人单位男职工的配偶生育第一胎,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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