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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劳动仲裁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2007-03-15

  2006年以来,江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中,遵循“重调解,慎裁决”的处理原则,全部成功处理了受理的劳动争议申诉案件。较好地完成了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工作任务,维护了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去年一年,劳动保障局共接到群众来信27件,接待群众来人7000多人,接访者按照息事宁人、平和争议的要求,处理来信件件有回音,来访事事有着落。接到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件14件,受理7件,结案7件,办结率100%。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摆正位置,当好“勤务员”。一是严格执行局里制定的“首问责任制”。第一位接待来访者的工作人员负责引领到解决办事的部门,如果办事工作人员不在,要负责联系,并做好解释。二是做到文明接待。局党组一贯要求工作人员把来访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一样,给予热情接待。做到“五个一”,即:一张凳子让座、一杯热茶敬喝、一番政策讲解、一颗热心办事、一句好话送客。使来访者从心底里感到温暖,并能缓解来访者的思想情绪,从而很快达到解决矛盾和问题的目的。三是真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如原县冷冻厂倒闭后并入土产公司,职工吴志奇是伤残军人,公司给他下岗多年,他就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上岗并补发基本生活费,仲裁员石德芳同志亲自找他的主管部门供销联社领导总支书李谕凤协调,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公司只要有生产经营岗位,要优先安排伤残军人职工上岗。不久,吴志奇便回到了公司上班。吴志奇对此事非常感谢劳动保障部门。
  二、耐心说服,做好“宣传员”。一是大张旗鼓地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近几年来,组织劳动保障局系统工作人员上街宣传5次。共印制和发放政策法规宣传资料16000多份。2006年,接待来访群众7000多人,接受群众政策咨询3000人次。解答群众提出的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200多个。二是切实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严格要求全局工作人员养成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局系统工作人员, 每月统一组织一次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考试,从而有效的促进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全局上下,在日常工作中,不做表面文章,实行按月考核各部门工作进度制度。工作人员在处理来人来访中,一律要求笑脸相迎,茶水接待,答复亲切,不准发态度。如原化工厂退休人员吴耀奇上访到劳动保障局,说话语气火药味十足,接待人员始终保持微笑,耐心做思想工作,同时,想尽一切办法,为他解决了一点治病医药费问题。
  三、认真履责,严格依法办事。为把“重调解,慎裁决”落实到实处,充分发挥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在化解劳动纠纷等社会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坚持按法律程序办事,根据《劳动法》等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严格把好立案关。二是坚持依法办案,公开、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2006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投诉案7件,结案7件,结案率100%。其中调解5件、裁决2件,调解处理结案占71%。既充分体现了“和为贵”的人本理念,又便于双方履行协调结果的权利和义务。在落实公开庭审制度上, 凡是开庭审理的案件,一律做到仲裁规则公开、开庭过程公开、仲裁结果公开。杜绝暗箱操作、保证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透明度。三是不断提高仲裁人员业务水平。近三年来, 共安排了5名有较高学历和能力的干部到省厅接受培训。四是严格仲裁员工作纪律,严禁仲裁工作员接受当事人的吃请和送礼,一经发现从严处理。五是对确有困难的劳动者的求助给予法律援助和减免仲裁处理费用。
  2006年采用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和劳动监察等手段,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246万多元,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1.2万元,用人单位赔付工伤待遇12万元。责成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补办社会保险400余人。


(供稿:江华县劳动保障局 张江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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