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五法”调解劳动争议案件
2007-04-20
蓝山劳动保障局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充分发挥调解功能,不断探索创新调解工作方法,既着眼于化解纠纷矛盾,又着力于降低诉讼成本,提高了办案质量与效率,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效果。2006年该局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2起,其中调解结案20起,仲裁裁决结案12起,案件调解率比往年有很大提高。
一、电话沟通调解法。在电话通知当事人领取法律文书之时,同时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当一方当事人有让步或者提出调解方案,当即电话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征求另一方当事人的意见。 如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通知双方按指定时间到仲裁委员会办理调解手续。
二、外围突破调解法。有些案件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矛盾容易激化,仅凭仲裁员单枪匹马调解,往往难以奏效。我们充分利用当事人的社会关系从外围突破,选择明事理,在当事人心目中有一定威望的人出面调解,达到息纷止争的效果。
三、趁热打铁调解法。观察到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的意向后,趁热打铁,马上出击,说服双方,使双方互谅互让,化干戈为玉帛。
四、亲情交融调解法。人是有感情的,充分利用家庭成员和亲朋好友来说服劝导,用情感的力量化感当事人,以情代言,以心代情,情感相融,矛盾自除,促进调解结案。
五、思想疏导调解法。针对不同案件的不同当事人,通过直接询问、旁敲侧击的方法,摸清当事人对案件的基本观点和态度,追根溯源,弄清其真实意图,找到其思想症结所在,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帮助其懂法明理,心甘情愿地同意并接受调解。
(供稿:蓝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雷玉粮、彭凌涛、贺海涛、刘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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