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初步确定明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
2003-12-11
近日,国务院初步确定了2004年全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就业和再就业政策,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更紧密衔接;以落实各项再就业政策为主线,解决政策实施难点带动就业增长,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注重发挥职业培训的重要作用,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帮助困难群体就业为重点,将再就业援助制度化,全面落实2004年就业和再就业计划目标任务。
主要目标任务是:全年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比2003年增长12.5%,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比2003年计划增长25%,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7%左右,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950万人左右,比2003年增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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