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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专项检查劳动用工 拖欠工资必须在春节前兑付

2004-10-20

  10月19日起至12月15日,我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集中开展一次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特别是建设领域存在的历年工资拖欠,必须在2005年春节前全部兑付,保证不出现新的拖欠。
  19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召集各大型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劳动保障法律培训班,并就下阶段检查进行了部署。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正华表示,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建筑企业以及问题较多的企事业单位。检查的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有“生死合同”的内容,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是否承担责任;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本人提供工资支付清单,并保存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是否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缴费单位是否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数额等。
  信息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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