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永州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报告
2003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不断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继续巩固两个确保,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保障事业整体推进,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全线“飚红”。
一、劳动就业
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全市净增就业岗位3.7万个,新增城镇就业4.6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21万人,共有1.41万名 “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分别完成省定任务的123%、137.7%、120%和141%。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基本稳定在上年水平,实现了5%以内的控制目标。
劳务经济加快发展。全市城乡外出务工人员总数达121万人,比上年增加10.62万人,增长9.6%;务工收入达61.8亿元,增长 13.3%,年人均劳务收入5107元,增长3.3%,全市呈现出“百万民工、十万能人、二万老板、六十亿收入”的格局。
劳动力市场建设力度加大。全市投入576万元,用于劳动力有形市场建设,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全市进入各级劳动力市场招聘的用人单位1201家次,进场求职登记人数为49683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指导37553人,介绍成功22017人。县以上公共职介机构共组织招聘会247场,其中下岗职工专场招聘会148场。全市累计档案管理6346人,其中2003年新增3037人;代办社会保险2857人。
二、两个确保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平稳出中心。全市为1.13万名进中心、签协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4621万元,基本生活保障面达100%。通过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协保”等措施,有1.42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顺利平稳出中心。到9月底,全市进中心、签协议的下岗职工全部按政策规定顺利平稳出中心。
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年底,全市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5.01万人,比上年增加0.57万人,增长12.8%;全市共发放养老金26130万元,比上年增加3595万元,增长19.3%,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按时足额发放率均为100%。
三、社会保险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继续完善。到年底,全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单位1018户,参保人数为19.31万人,其中在职职工14.3万人。全年征缴基金17272万元,比上年增加2016万元,完成省定任务的107%,征缴率为107%;清欠3347万元,完成省定任务的138.9%。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人员为4.6万人,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96%,超过省定任务6个百分点。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运行平稳。全市参保人数为16.94万人,在职职工为13.64万人,比上年增加2.87万人,完成省定任务的102%;领取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3.3万人,比上年增加0.16万人。全年征缴基金37915.8万元,比上年增加7067万元,完成省定任务的152%;支付养老金36282.8万元,比上年增加6775.24万元,基本保证了按时发放。
基本医疗保险全面推进。到年底,全市参保职工为22.35万人,比上年增加0.81万人,增长3.8%,完成省定任务的101%;全年征缴医疗保险基金12935.17万元,比上年增加2986万元,增长30%;支付医疗保险基金9173.24万元,基本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失业保险快速发展。失业保险以事业单位为扩面重点,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到年底,全市参保人数为18.5万人,比上年增加1.04万人,增长6%。对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应缴基金由财政代扣代缴,全年征缴基金2132.33万元,完成省定任务的110%;清收欠费 226.03万元,完成省定任务的100.1%;支出基金995.04万元,参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做到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工伤保险得到巩固。到年底,全市参保单位为320户,参保职工为6.06万人。全年征缴基金167万元,比上年增长1.4%;处理工伤事故62人次,支付工伤费用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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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初见成效。全市共查出虚报冒领养老金49人次,追回冒领基金14.5万元;对35家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专项审核,核增缴费基数8542余万元,核增缴费额310余万元。按规定核销关并、破产企业失业保险欠费3628万元。抽查763家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核增补缴基金167.46万元。
四、劳动保障执法监察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形成声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加大对劳动力市场招聘、非法使用童工、拖欠职工工资、拒签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市共巡视监察2650个用人单位,受理群众投诉、举报537件,查办案件368件,下达整改指令书586份,补签劳动合同6029份,追缴社保费291.3万元,清退童工37人,督促238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158.3万元,帮助追讨欠款、工资165万多元,为农民工追回工资57.5万元。
五、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调处工作取得新进展。坚持将信访协调和劳动争议仲裁立案结合起来,切实采取措施处理争议案件。全市共立案221件,为上年案件数的1.5倍,结案率90%以上;纠正劳动违规行为50多起,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10余万元。
群众来信来访得到妥善处理。全市处理群众来信263件,接待群众来访3800人次,接待群众咨询1570人次;其中市局直接处理来信34封,接待来访407人次,接待咨询311人次。
六、劳动合同与企业职工工资
劳动关系日趋规范。在全市范围内大张旗鼓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湖南省劳动合同规定》宣传活动,对市直120余家企业劳资人员进行了培训。进行劳动合同鉴证8550余人;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4290人;鉴定集体合同45户。
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得到加强。对全市507家上年度执行工资指导线的企业进行了工资总额清算及分配情况统计,涉及职工88429人。实施最低保障工资制度,2003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冷水滩、芝山两区320元/月,其余九县300元/月,比上年标准分别提高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两区4元/时,九县3.5元/时。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制度,对110个工种共510个工资指导价位进行发布。
七、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
职业培训跨步前进。全市技校招生注册人数为2450人,比上年增长32.4%,为省定任务的163%;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4869人,比上年增长114%,为省定任务的124%;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13746人,比上年增长0.8%,为省定任务的124%;培训劳动预备人员9964人,为省定任务的142%。
职业技能鉴定进一步拓展。参加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为7168人,比上年增长34.4%,为省定任务的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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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劳动保障基础建设
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全部建成。全市20个街道、113个社区都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站,面向社会招聘589名社区就业服务工作人员,基本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
金保工程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与省本级顺利实现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联网,开通与省厅的视频会议。建成市局机关局域网,与软件公司合作开发的办公系统投入运行。自主对永州劳动保障信息网全面改版,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法规政策,资料内容达170万字,总访问量突破1.4万人次。完成永州市金保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综合统计分析走向正轨。实行电子报表,狠抓报表质量,确保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加强统计分析,在全省综合统计工作考核评比中以总分164分排名第一。
执笔:罗基松、蒋 陟
注:本报告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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