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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第4 期(总第69期)
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 2006年7月16日

2005年度市本级养老、失业、医疗
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

  一、基金收支情况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至2005年底,市本级参保在职职工48648人,离退休人员24585人。当年基金总收入17405万元,其中:实际征缴基金14079万元,利息收入175万元,转移收入6万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补助2728万元,调剂金收入315万元,其他收入102万元。当年基金总支出16108万元,其中:应发基本养老金13504万元,实发基本养老金13504万元;丧葬补助费支出68万元;其他支出970万元;调剂金支出1550万元;转移支出16万元。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至2005年底,市本级参保在职职工为16304人,离退休人员4541人。当年基金总收入5648.6万元,其中:实际征缴基金5626.9万元;利息收入19.4万元;转移收入2.3万元。当年基金总支出5095.3万元,其中:实发离退休费5092.5万元;转移支出2.77万元;其他支出0.03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三)失业保险基金
  至2005年底,市本级参保职工为66884人。当年基金总收入1406万元,其中:实际征缴基金1182.5万元;利息收入12.3万元;调剂金收入221.2万元。当年基金总支出1591万元,其中:实发失业保险金(含医疗、丧葬补助金)1399.3万元;上解调剂金189万元;其他费用支出2.7万元。
  (四)医疗保险基金
  至2005年底,市本级参保职工为47300人。当年基金实际征缴5078.44万元,其中统筹基金2115.20万元,个人帐户基金2963.24万元。当年基金支出3785.75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主要指住院医疗费支出) 2178.56万元; 个人帐户基金支出(主要指门诊及购药支出)1607.19万元。
  当年大病医疗互助基金实缴256.71万元,支出251.23万元。
  二、基金管理措施
  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监管工作,各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将基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夯实基金管理基础。市政府成立了市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依法对基金预决算、征缴、管理、支付等全过程实施监督、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定期听取基金管理工作汇报,作出工作部署。去年初按照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安排,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人民银行等单位派员对市本级社保经办机构、10个定点医院和药店有关社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建立健全了基金预决算制度、基金收支会计核算制度、个人帐户记录制度、结余基金保值增值制度、与财政定期对帐制度、基金支出审核程序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基金收支、储存、监督等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加大了各社保经办机构计算机统计软件开发、使用工作力度,提高了基金科学管理水平。
  (二)强化部门内部管理行为,严把基金收支管理关。各级财政部门对社会保障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基金收入户、支出户、财政专户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 按险种分类建帐,分帐核算。 坚持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上的所有基金均由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管理,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基金现象。认真清理多头开户,实行全额结算、全额拨缴办法。各社保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对帐比较及时,进一步完善对帐制度(每月对帐一次),及时传递相关凭证和数据,定期按月核对基金收入户、支出户、财政专户的基金。 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在留足支付基金的前提下,将节余基金转为定期存款或购买国债, 做好各项基金保值增值工作。
  (三)规范业务操作程序,提供便捷服务。结合我市实际,本着管理科学、简便易行、相互制约的原则,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险业务操作程序,具体将社保经办业务划分为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基金征缴、社会保险金申领、社会保险金发放、社保关系转迁(接续)、基金财务管理、稽核监督管理等环节,各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确保管理严格,运行有序,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在通过银行发放养老金时严格凭存折发放,对离退休人员实行定期验证。
  (四)强化监督,加大基金稽核审计力度。各级劳动保障、财政、审计、税务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行,按照职能规定和部门特点,针对各自监督的范围,制定严格的监督工作制度,明确监督内容,规范监督行为。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均设立内部稽核管理部门,配备专业人员,建立健全稽核管理制度,形成了经常性审计稽核制度 。认真开展了基金征缴稽核检查,为参保人员逐一建档建卡,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检查,严肃查处虚报冒领行为。 同时,通过印发资料,宣讲政策,设立触摸查询机,开通人工查询电话,让职工及时了解其个人帐户情况,加强基金社会监督。
  (五)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经常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法制意识。加强业务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财务、统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班, 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和电脑操作水平,确保会计、统计报表资料准确、真实。一年来,经上级业务部门和各级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多次检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树立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金管理制度不尽完善,不少制度需要进一步补充和修订。虽然《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出台几年了,但刚性不强,力度不够,致使社会保险工作的开展步履艰难。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例, 国家没有出台具体改革方案,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市本级及县区政府从1996年开始相继出台了改革方案和暂行办法,至今各县区做法不一,发展不平衡。
  2、社会保险覆盖面窄,征缴扩面困难。由于国有企业大多经营困难,拒缴、欠缴和不缴现象严重。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意识淡薄,不愿意参保缴费。医疗保险改革推进过程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开始显露, 遇到了效益好的企业不愿参保、困难企业无力参保的问题,医疗机构违规问题突出。在失业保险上,由于用人单位缴费意识不强,一些事业单位以没有失业人员和财政未将失业保险费纳入预算为由拒绝参保缴费。市直改制企业拖欠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实行财政挂帐,如不妥善处理将会导致养老、医疗保险入不敷出,直接影响参保职工养老、医疗待遇的落实。
  3、基金管理手段较为落后,协调难度加大。由于社会保障基金从征缴、管理到发放,涉及劳动保障、财政、地税、金融等多个部门及多个环节,有关法规政策还不够完善,管理协调难度加大。在基金多部门管理体制下, 存在着社保经办机构、税务、财政信息不能共享;基金收、支、管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不够顺畅等问题。
  4、社保部门经费严重不足。社会保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作后盾,但有限的财政预算经费除用于社保工作人员正常工资发放以外,余下的工作开展经费少之又少,杯水车薪, 信息网络建设经费也没有形成制度性安排,已严重阻碍了社会保险工作的开展。
  四、今后工作打算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险的认识。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机制,也是一项社会制度,它是宪法赋予企业和每一个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但是目前全民社会保障意识还不强。因此,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 广泛宣传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的、意义和作用,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尤其是要强化那些未参保缴费单位领导(法人代表)参保的法律意识,以取得全社会的重视与参与。
  2、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大社会保险征缴力度。把个体、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作为扩面重点,关键是政府要把扩面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按照省劳动保障厅、 省财政厅等十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的通知》(湘劳社发[2001]252号)文件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督促参保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认真处理和规范改制企业社会保险费挂帐问题。
  3、强化基金监管手段,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和科学的数据信息体系。为规范基金收支管理,要做到科学计划安排,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系。一方面,按照“一揽子社保预算”方法编制社保预算,各项目实行分项预算的管理, 保持收支平衡的机制,增强基金监管的科学性、预见性和主动性。对参保单位的缴费行为实行专项审计,做到定期审计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另一方面,要做到严格审核,把住基金支付关口。利用“金保工程”建设的契机,加快五大社会保险省—市—县区联网进程,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数据信息体系。
  4、建立纵横交织的监管网络,防范于未然,确保基金安全。围绕社保基金的收、支、管和行为人的合法权益问题进行规范,建立健全以行政监督为主导,基金管理机构内控自律为基础, 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为补充的社保基金监管体系。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增强基金监管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和治理。此外,加强基金监管队伍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5、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证社保经办机构工作经费。拟采取两种方案:一是在下步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时,将社保经办机构列入全额拨款范畴;二是维持目前的“自收自支”体制不变,在征缴社会保险费时, 与地税部门享受同等待遇,一视同仁,按征缴额比例拨付办公经费和奖励资金,以确保社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罗基松 杨劲松(yzld_xx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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