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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湘劳社政字〔2004〕22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2004年工资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湖南省2004年工资增长指导意见》已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核,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五月十九日

湖南省2004年工资增长指导意见

  2003年,我省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稳步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劳务经济和民营经济,国民经济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了加强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指导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使工资增长与全省国民经济发展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我省今年各项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湖南省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现对我省2004年工资增长提出如下意见:
  一、2003年全省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
  (一)全省宏观经济状况
  1、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质量效益同步提高。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2003年全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633.71亿元,比上年增长9.6%;市场物价总水平适度回升,全省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为100.6%,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2.4%,比上年高2.9个百分点。
  2、全省财政收入489.75亿元,比上年增长15.33%。
  3、社会劳动生产率(按国内生产总值计算)12541元,比上年增长5.26%。
  (二)全省工资增长情况
  全省职工工资总额 494.42亿元(其中包括离岗人员生活费),比上年增长7.8%;职工年平均工资9855元,增长12.8%,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平均工资水平增长10.2 %。全省在岗职工工资总额465亿元,比上年增长7.6%;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221元,增长11.4%,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平均工资水平增长8.8%。
  (三)全省劳动就业状况
  年末全省从业人员3694.78万人,比上年增长1.4%,其中城镇从业人员858.24万人,比上年增长6.2%;城镇在岗职工380.48万人,比上年下降3.3%。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12万人,城镇劳动力登记失业率为4.5%,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二、2004年我省宏观经济形势预测
  今年我省将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加快推进制度、体制和机制创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定不移地加速“三化”进程,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2004全省年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计划增长9%,财政收入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7%和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三、2004年全省工资指导线
  根据今年我省经济工作重点和主要目标,在对全省经济形势预测的基础上,对2004年我省职工工资增长水平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1、以工资增长率10%为工资增长基准线,作为2004年我省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的调控目标。
  2、以工资增长率15%为工资增长上线,作为控制工资增长的最高限度。
  3、以工资增长率2%为工资增长下线,作为保障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的最低增长幅度。
  四、我省2004年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全省城镇各类企业和按照企业经营方式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应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
  五、各类企业应以本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统计年报为主要依据,根据企业经济效益以及企业本年度生产经营结构的调整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并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在实施工资指导线过程中,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工资工作的指导,继续把执行工资指导线与实行工效挂钩办法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今年全省工资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
  六、各企业要认真制定工资总额申报方案,于2004年8月底以前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附件:湖南省企业执行2004年工资指导线方案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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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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