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03年全省全部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 根据《湖南省建立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1997〕43号)文件规定,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基数和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基数均与上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据统计,2003年全省全部职工平均工资为9855元,月平均工资为821元。各地在确定2004年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费和支付养老金基数时,据此执行。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统计局二○○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