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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湘劳社函〔2004〕73号

关于调查集体企业养老保险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解我省集体企业养老保险情况,决定对全省集体企业养老保险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省县属以上(含县属)集体企业。
  二、调查内容
  集体企业基本情况、职工情况、养老保险情况等。
   三、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取填报调查表进行全面调查和实地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调查共附6张调查表,由市(州)、县(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填报。被调查企业填报表一、表二、表三和表五。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被调查企业所报报表后,汇总表四和表六、并汇集表一、表二、表三和表五报市州。市州审核市本级所属调查企业上报报表并汇总市本级表四和表六,同时审核所属县市上报报表后,汇总全市表四和表六,并汇集全市表一、表二、表三和表五,上报省厅。
  根据全面调查情况,将组织对部分地区集体企业养老保险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四、相关要求
  集体企业养老保险问题,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非常敏感。各地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坚持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现有集体企业养老保险政策。同时,要认真组织好此次调查工作,全面、准确地填报、审核、汇总调查表,认真撰写调查报告,于5月15日前以纸质和电子形式同时报省厅。
  本次调查表电子版采用office excel 2000制作,磁盘随文件发送各地,各地同时也可登陆湖南省劳动保障信息网站(http://Ldt.hunan.gov.cn)下载。
  联系人:养老保险处 马金亮
  电话:(0731)2212414
  传真:(0731)2214205
  电子信箱:doctorma01@tom.com

  附件:1、集体企业养老保险调查表填报说明
     2、集体企业养老保险调查表


集体企业养老保险调查表填报说明

  本次集体企业调查共六张调查表。调查时点数据以2003年12月31日数据填报,时期数据以2003年度数据填报。调查涉及的在职职工工资以实际发放数为准。有关时间填报到年月,并以6位数字形式填报。如“2004年2月”填写为“200402”的形式。
  表一、表二填报说明
  表一和表二由被调查企业填报,劳动保障部门统一汇集。
  1、表二甲栏11“月养老金额”:反映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部门发放的基本养老金。
  2、表二甲栏12、13、14:填报反映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由企业或其它部门发放的生活费。
  甲栏12“按‘低保标准'发放额”:反映由政府部门直接按最低生活保障费标准发放的生活费。
  甲栏13“企业自定标准发放额”:反映由企业自行确定标准、企业自行发放的生活费。
  甲栏14“低保金发放额”:反映由民政部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最低生活保障规定发放的低保金。
  表三填报说明
  表三由被调查企业填报,劳动保障部门以被调查企业为单位统一汇集。
  3、甲栏2“经营形式”:“独立经营”指企业独立决定主要生产经营政策、主要产品独立面对市场销售、独立承担市场风险的集体企业;“附属经营”指企业不能独立决定主要生产经营政策、主要为某一主体企业提供服务、生产的产品主要为某一主体企业的配套产品、产品没有独立面对市场销售的集体企业。
  4、甲栏7“年其他收入总额”:指企业除经营收入外,其他如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主体企业转移、补贴等收入总额。
  5、甲栏9“在职人数”:反映集体企业在职人员总数,包括在岗工作人员和待岗人员。
  6、甲栏12“退休人员年退休费总额”:指由社保部门发放的基本养老金、政府部门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直接发放的生活费及企业自定标准发放的生活费总额,不含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金。
  7、甲栏13“生产情况”:“正常生产”指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运转的;“停产关闭”指企业已持续性完全停产、且预计短期难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或已关闭的;“半停产”指企业介于“正常生产”和“停产关闭”之间的情况。
  8、甲栏14“在岗人数”:指企业正常生产或半停产情况下,在岗工作、生产的人数。
  表四填报说明:
  县、市根据所属被调查企业所报表三为基础、以调查企业为单位汇总填报。市、州根据所属县(区)填报的表四、以及根据本级所属企业填报的表三汇总的本级表四,以县(区)为单位汇总填报。
  表四有关项目解释同表三。
  9、甲栏1“企业个数”:汇总反映本地区集体企业个数。
  10、甲栏2、3“经营形式”:汇总反映表三“经营形式”反映的不同经营形式的企业个数。
  11、甲栏4、5、6、7、8:以企业为单位,反映本地区所属集体企业平均“资产总额”、平均“负债总额”、平均“年经营收入总额”、平均“年净利润额“和平均”年其他收入额”。
  12、甲栏11“年工资总额”:反映本地区所属集体企业在职职工年工资总额。
  13、甲栏13“年退休费总额”:同表三甲栏12。
  14、甲栏14、15、16“生产情况”:反映本地区所属集体企业当前各类生产情况企业个数。
  15、甲栏17“在岗人数”:反映企业在正常生产或半停产情况下,在岗工作、生产的人数。
  16、甲栏18“年工资总额”:反映本地区所属集体企业在岗工作人员年工资总额。
  表五填报说明
  表五由被调查企业填报,劳动保障部门以被调查企业为单位统一汇集。
  17、甲栏11“年工资总额”:反映未参保人员年工资总额。
  18、甲栏16“‘低保标准'发放人数”:反映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中,由政府部门直接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费的人数。
  19、甲栏17“月人平生活费”:反映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中,由政府部门直接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费的人员所发放的人平生活费。
  20、甲栏18“企业自定标准发放人数”:反映由企业自行确定标准、企业自行发放生活费的人数。
  21、甲栏19“月人平生活费”:反映由企业自行确定标准、企业自行发放生活费的人员所发放的人平生活费。
  22、甲栏20“纳入低保人数”:反映由民政部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最低生活保障规定发放生活费的人数。
  23、甲栏21“月人平低保金”:反映由民政部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最低生活保障规定发放生活费的人员所发放的人平低保金。
  表六填报说明
  县、市根据所属被调查企业所报表五为基础、以调查企业为单位汇总填报。市、州根据所属县、市填报的表六、以及根据本级所属企业填报的表五汇总的市本级表六,以县(区)为单位汇总填报。
  表六有关项目解释同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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