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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永政办函〔2006〕17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06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回龙圩管理区,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为切实做好全市2006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目标任务(见附表)予以下达。各县区要制定切实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要加强指导和协调配合,确保全面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地税部门要根据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向地税部门提供的私营、外资企业参保资料(含2006年扩面参保),将属于其征收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足额征收到位。

  附:2006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目标任务表


  


200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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