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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劳动工资科
拟定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劳动关系处理,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承办在永的中央、省、市属企业单位和外资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鉴证和集体合同审核登记;拟定企业经济性裁员办法;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全市企业劳动管理工作;指导社会中介组织制订地方性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并审核发布;拟定全市企业职工惩处的基本准则;负责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政策和企业分配体制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制订企业工资指导线、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实施;综合协调全市外资企业劳动工资办法;制订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办法及管理办法,审核市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
电话:(0746)832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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