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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训科
贯彻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组织拟定全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竞赛等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拟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指导全市各类技工学校、社会力量举办的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培训机构的工作,指导全市技工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工作;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拟定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办法,指导和监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综合管理全市企业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拟定企业职工和社会失业人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及办法;评审"永州市技术能手"。
电话:(0746)832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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