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医疗与社会养老保险科 (加挂永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拟定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和城镇社会养老保险的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医疗、工伤、生育和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管理办法;拟定保险待遇项目、领取条件、给付标准、政策调整及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计划;拟定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制度和审批办法,负责企业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认定、管理工作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提前退休的审批工作;负责市直管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负责市直管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单位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核准工作;执行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工龄与缴费年限计算政策、城镇企业职工死亡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人员待遇政策及给付标准;拟定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补充医疗费用保险、公务员医疗补贴、大病医疗互助以及特殊人群医疗保障等标准及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拟定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以及企业劳动能力鉴定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办法,负责市直管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认定和年审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价格;组织拟定伤病医疗期、劳动能力、职业康复鉴定标准和管理办法,拟定企业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管理规则;按分工承办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工作和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电话:(0746)832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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