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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纪检监察
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勇
2004年3月19日
同志们:
经厅党组批准,我们召开这次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回顾去年的工作,贯彻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省纪委第五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劳动保障部纪检组2004年工作要点,部署今年我省劳动保障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这次会议,跟以往相比,有两点变化,一是我们首次采用召开电视会议的形式,既享受了信息网络建设带来的好处,又节约了经费,还省却了各位舟车劳顿的辛苦;二是我们第一次将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开到县,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的纪检组长也参加了会议,便于会议精神的统一贯彻落实。下面,我受党组委托就2003年纪检监察工作作简要回顾并就2004年工作安排作一个发言。
2003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在各级劳动保障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职能部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纪委第二次全会和省纪委第四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围绕劳动保障中心任务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抓教育入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系统的行风建设,加大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力度,切实加强各项工作的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确保了我省劳动保障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概括起来,去年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力武器,是经过实践证明的有效措施。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全省各级劳动保障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十分重视,党组书记都能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赋予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整体工作之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劳动保障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检查。党组成员能就自己分管的各项业务口的党风廉政建设履行职责,严格要求,抓好落实。
2、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到去年底,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系统都建立了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一系列的配套制度。用制度明确责任,使开展工作有据可依,更具操作性。省厅出台了《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实施办法》(湘劳社发[2003]26号),进一步明确了班子和个人报告的内容、形式、时间。长沙、邵阳、衡阳、自治州、湘潭、郴州、永州等市(州)局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整体工作管理考核目标之内,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的完整的责任网络体系。常德、株洲、岳阳、怀化、益阳、娄底、张家界等市将年度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科室、单位,落实到人,不留死角。
3、制度落实比较到位。各级劳动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检查,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促检查、年底有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办法、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厅党组成员认真撰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书面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省廉政办。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班子成员也于年底前将本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书面报厅纪检组。省厅在年度评优中,实行廉政考核一票否决制,用事实教育干部:廉政建设无小事。很多市州也积极实行“一岗双责”,要求每个干部都要勤政廉政同时抓,两手都要硬。
二、认真抓好党风廉政教育
认真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行之有效的方法。一年来,全省劳动保障部门认真组织本系统党员干部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政纪条规,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1、认真抓好中央、省、市州三级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省纪委第四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后,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研究制定我厅以及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措施。一是抓好厅本级的贯彻落实。在第一时间召开了全厅干部职工大会,专题传达贯彻中央和省两级纪检全会精神。全厅250余名干部职工除了10名干部出差外,其余240多名干部职工全部到会。大会分别全文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和杨正午、孙载夫同志在省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工作报告。在大会上党组明确表态:党风廉政建设从党组做起,并恳请全厅干部职工对此予以监督。纪检组摘要印发了孙载夫同志在省纪委第四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湘劳社发[2003]44号)至全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和各市州劳动保障局,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以学习孙载夫同志报告为专题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二是抓好系统的贯彻落实。在长沙召开了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14个市州劳动保障局纪检组长和省厅有关处室、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对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两级会议精神作了全面的部署。各市州局在本市州纪检监察工作全会后,采取有力措施,对中央、省和市州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的贯彻落实。如益阳、怀化、永州、邵阳、岳阳、衡阳、株洲等市局都将三级纪委全会精神作为本局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学习、传达。
2、认真抓好廉洁从政教育。一是认真学习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根据中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干部做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人手一册,在进行认真学习基础上全部参加了廉洁从政知识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二是全系统广泛开展了“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省厅开展了“办一个班、讲一堂课、评一个优”的三个一活动:“办一个班”即办好新提拔的处以上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班。纪检组利用双休日举办了2002年以来新提拔的23位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培训班,进行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世界观教育,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上一堂课”就是上好一堂党课,党组书记、厅长赵湘平同志于7月1日给全厅党员干部上了一堂题为《加强党性修养,保持清正廉洁,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和劳动保障干部》的党课,教育大家怎样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深入浅出、语言生动、实在,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大家深受教育和启发。效果非常好。赵湘平同志的讲课被收录在省纪委编印的《一把手讲党课》一书。“评一次优”即根据省纪委要求,认真开展“艰苦奋斗、勤廉为民”优秀领导干部的评选活动,我厅一名处级干部被评为湖南省省直机关“艰苦奋斗、勤廉为民”的优秀领导干部。岳阳市局攀进军局长被评为岳阳市“艰苦奋斗、勤政为民”的先进个人。长沙市局对全局64名中层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对新提拔的副处级干部分批送市纪委培训中心接受廉政教育。自治州局开展廉洁从政教育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入手,一方面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讲党课,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理论教育;另一方面,组织全局科以上干部到扶贫点走访,接受民情教育。益阳市局要求干部熟读1—2本有益思想道德建设的书籍,举行学习心得演讲比赛。怀化市局全年组织全体职工参加了新党章知识竞赛、十六大精神学习考试、党员领导干部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知识竞赛、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湘潭市局刘碧华局长在讲党课前,专门组织召开了一次座谈会,听取意见,使党课贴近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收效很大。岳阳市局在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开展“立党为公、勤廉为民”先进事迹评比、表彰活动。
3、扎实开展党性党风教育。省厅认真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学习教育活动,举办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班,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赵湘平厅长又逢会必讲:讲党风、讲厅风、讲廉政、讲勤政、讲“四要四不要”、讲加强“四个意识”,讲得苦口婆心,讲得语重心长,充分体现了党组对大家的关爱。在年终总结会上要求纪检组将“党员领导干部为何难越权力观”、“处长现象背后的思考”两篇文章作为会议资料印发,请处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检查对照。厅纪检监察工作在厅党组的指导下,立足事前教育,经常及时对干部进行善意的提醒,在关心干部、爱护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方面做了大量细致、行之有效的工作。湘潭市局组织全体党员到韶山毛泽东铜像前重温入党誓词,请市检察院副检查长到局里讲《预防职务犯罪》课。郴州市局认真开展“三看三想”活动,局长吴合生带领局党组成员、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到郴州监狱、汝城延寿乡和暖水镇罗泉村参观学习,接受教育,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4、认真抓好正反典型教育。各级劳动保障局把正反典型教育作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工作来抓。从省厅到市、县劳动保障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为民书记郑培民》、《奉献者之歌》等电教片,省厅和部分市州还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反映郑培民同志优秀事迹的花鼓戏——“但愿人长久”,用郑培民、龙清秀等优秀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教育激励干部,弘扬正气;同时,认真抓好警示教育,组织观看了《扭曲的人生—李真贪污受贿案剖析》、《慕绥新、马向东腐败案》等警示教育片,做到警钟常鸣,不绝于耳。
三、切实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根据中央和省两级纪委全会精神,省厅重点强调了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做到“四不准”。即不准在行使行政审批权和分配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搞权钱交易,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利益;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默许或授意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以权谋私。要求全厅党员干部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觉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做到“四个坚决制止”:坚决制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送礼;坚决制止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制止在公务活动中超标准接待;坚决制止私自借用下级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的车辆,并按规定严格抓好落实。2003年4月,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办对我厅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了审计检查。认为我厅在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方面是被检查的省直单位中做的最好的单位之一,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党组成员对自身要求严格,示范作用突出;二是制度健全,配套措施得力,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的工作格局;三是制度落实较好;四是厅纪检组、监察室充分发挥了监督检查作用。根据审计检查的意见,我厅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统一接待标准,实行接待填单审批制度,接待与结帐分离,厅办公室负责接待,财务处负责审核结帐并定期通报情况,监察室负责对接待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上做法得到省纪委的肯定。张家界市局党组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全年拒吃请50多人次。郴州市局党组提出廉洁自律“三不要”:即办事不要有私心,一切从全局出发;对人不要有偏心,一视同仁;对金钱不要动心,保持清正廉洁“。衡阳市局开展了清理整治机关干部违规参与经营酒店、茶楼、娱乐场所的工作,没有发现违规现象。总体来看,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在抓廉洁自律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基本杜绝了以开会、培训、考察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和因私出国用公款报销的现象,有效地治理了用公款吃喝玩乐的不正之风,同时认真落实不准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的规定,也没有出现用公款为领导干部购置移动通信工具和违反规定报销话费的现象。
2、抓红包礼金的专项治理。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十分注重对红包礼金的治理,既做到经常性逢会必讲,又突出时效性重点抓好重大节日的防范。厅党组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去年3月的一天上午,一位要求转业到我厅工作的军转干部来到某位厅领导的办公室,丢下一个装满厚厚一扎百元面值人民币的信封就走了,该厅领导马上要求监察室的同志与该同志联系,于当天中午将该信封原封不动地退回本人,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教育。每年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厅领导都会把在春节期间实在拒收不了的礼金上交到厅监察室。据不完全统计,去年省厅个人共拒收礼金约8万元,个人上交纪检组礼金万余元。全省各级劳动保障局都十分重视对红包礼金的治理,有专人负责红包礼金的登记上交工作。据不完全统计长沙市局拒收红包礼金32人次,个人上交礼金2.03万元。邵阳市局拒收或上交红包6次,计1.08万元,拒收礼品32次。株洲市局个人上交礼金0.16万元。
四、继续抓好反腐败抓源头工作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厅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遵照“可审批可不审批尽量少审批、少审批多备案”的原则,我厅将原有的83项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到19项,最后减少到14项,两年减幅达81.9%。对拟保留的14项行政审批项目,研究制定了统一规范的程序性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已经上报省审改办最后审定。同时,我们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收费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规范,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数额收取费用并开具正规的收款收据,坚决杜绝违规、变相收费行为。市州也在本级审改办的指导下,对原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大刀阔斧的精减。
2、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省厅在推行政务公开组织机构上作了调整,由厅办公室具体负责,监察室负责协助、监督落实。一年来,省厅政务公开大厅建设得到加强,提供养老、医疗、失业等险种一站式服务和职业介绍一条龙服务。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采用上网、上墙、上电视、编印政务手册、上街宣传以及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向社会公布我厅行政审批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杜绝了暗箱操作,切断了滋生腐败的源头。政务公开投入的力度加大,改善硬件建设,使为办事单位和群众提供“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更具体化。加强对全省市州、县(市、区)的劳动保障系统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努力建设规范化的政务公开大厅,推行标准化用语,实行规范化服务,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至去年底,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共建立政务公开办事大厅140个(其中省本级建立4个,市州建立30个,市县区建立106个),设置办事指南牌,公开主要职责、政策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让人一目了然,方便了各办事单位和群众。
3、系统行风建设得到加强。我省系统行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去年我厅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双文明机关”。市州、县区的行风建设得到改进。各级以创建“三优文明窗口”的活动为载体,推动行风建设。省厅确定了劳动保障部门的14个窗口作为考核单位,年底进行了考核评比。今年准备组织全省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考试,通过考核促进学习,提高整体业务水平,从而更好地为群众服务。长沙、常德、衡阳、自治州等市州推行了及时受理、限时办结的办事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得到社会、群众的好评。
五、突出重点,对一些重点工作加强监管。
根据赵湘平厅长提出的对管钱的部门、有权的环节和掌握实权的人员,实施“看紧、盯牢、管住”的“六字、三环节”措施,全省劳动保障系统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对涉及钱物的工作加强监管。一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省厅明确规定,处室(单位)因工作需要购置日常办公用品,必须按照实际用途列出详细清单计划,由厅办公室和财务处审核后报厅领导批准,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处室(单位)到厅办公室领取。凡未经领导批准自行购买的,厅财务处不予报销。对大宗设备购置一律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办理。市州局在这方面也做的较好。二是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监管。基建项目、房屋装修、信息网络建设以及厅机关印刷资料、证卡等全部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厅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发现程序不规范或不到位的情况,及时纠正,确保程序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正。省厅先后有湖南省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湖南省吸收下岗失业职工企业认定证明书和牌匾、省劳动人事学校综合楼、省就业培训中心综合楼等金额合计超过一千多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纪检组都全程参加,杜绝了暗箱操作。自治州局在州劳动力市场建设中,与建筑商签定了“双合同”,即建筑工程合同和建筑工程廉政合同,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的质量,明确了双方责、权、利以及违约责任。三是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清理小金库。省厅严格按照省里要求,积极主动清理、整顿核销我厅在各银行开设的帐户,将所有政府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保障了财政下拨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和合理调度,没有私设小金库、搞帐外帐的行为。
2、加强对部分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从省厅到市、县局,针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作实际,强化对一些重点部位的监督,如对特殊工种认定审批、伤残等级鉴定,都是提前介入,全程跟踪,确保这些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工作程序到位,公正透明。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之于民。岳阳市局纪检组全年参与伤残等级鉴定13次,监督检查1021人,对8名在原始病历上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了鉴定资格,保证了权力运行的公正。娄底市局严把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和工伤残鉴定关口,建立委员会集体审批制,防止一言堂,全年审批1100余名退休职工,鉴定伤残职工近500人,没有出现问题。永州等其他市州在这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
3、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为确立一种正确的选人用人的导向,劳动保障系统的纪检监察机构对干部人事工作加强了监督,特别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推行了“竞争上岗”,真正做到“三公开一公示”,即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任用程序公开,任前公示到位。在工作人员招录中,基本上坚持了“凡进必考”的原则,保证新进人员的质量。特别是去年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招收了大批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确保公开透明,程序到位。湘潭市局刘碧华局长的亲弟媳下岗几年一直没有找到工作,在参加市局招考142名社会保障员考试中,刘局长不打招呼,不搞照顾,而是让她与其他人员一同参加了统一的考试,最后因笔试成绩几分之差而未被录用,受到了群众好评。
六、切实加强对各项社保资金的监管
劳动保障部门掌管的养老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以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是人民群众的养命钱、救命钱和吃饭钱。管好用好各项社保资金是劳动保障部门的重要职责,责任十分重大。从全省来看,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主要发挥了四个作用:一是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全省有省本级、13个市州、44个县市区成立了由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政府部门代表、工会代表、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劳动保障局,负责委员会日常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二是发挥基金监督机构的作用。全省包括省厅在内,有14个市(州)、103个县(市、区)劳动保障局都设立了社保基金监督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194人,在组织、机构、人员上提供了保证。基金监督机构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积极主动开展专项检查。全年各级基金监督机构统一对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进行了检查,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整改督察。省厅基金监督处对省管参保单位包括铁路、交通、民航、煤炭、中建五局等五个行业的24个总机构48个分支机构共计20余万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41份,解决异议问题51个,制发审计决定书29份,核增单位缴费基数3.02亿元,个人缴费基数1.44亿元。各级基金监督机构还加大了查处基金管理中的违纪案件力度。仅省厅就核查案件20起,涉案金额2050万元,当年结案19起,追回基金1610万元。三是充分发挥社保经办机构的作用。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社保基金管理的制度,健全内部监控机制,加强缴费基数的稽核,与财政部门建立相互制约的监管机制等措施,保证了基金运营的安全和完整。四是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积极履行职责,发挥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作用,督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基金监督机构和社保经办机构履行自身职责,管好用好各项社保基金,确保基金的安全。为加强监管力度,还积极协助各级基金监督机构对有关社保基金管理中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厅纪检组多次与基金处一起,对怀化、益阳等地举报的问题进行了查处。
七、认真查处违纪案件
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是纪检监察机构的重要职责,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较好地履行了这一职责。省厅纪检组全年核实二十余条案件线索,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邵阳市局纪检组全年查处案件10起,取消特殊工种退休10人。常德市局查处了一名科级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案,对本人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还对另一名出现违纪的干部(预备党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建议对该同志的预备党员期延长一年。湘潭市局配合市纪委、检查机关查处了本局两起违纪违法案件,对涉案人员给予了纪律处分,并将处分结果在大会上公布。
八、认真完成省纪委下达的反腐败任务
1、思想重视,明确任务。去年,省纪委向厅党组下达了200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的办法。厅纪检组对任务进行了细化,层层分解,责任到处室、单位,不留死角,印发了《关于落实反腐败工作任务的通知》(湘劳社发[2003]45号)至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和市州劳动保障局,提出具体要求。
2、督促检查,抓好落实。厅纪检组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相关处室、单位制订有力措施,确保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大部分市州局还将省厅印发的(湘劳社发〔2003〕45号)文件转发到市县局,形成了该项工作的整体合力和完整的工作网络。省厅于去年12月底将年度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情况专题向省纪委作了汇报,得到省纪委的肯定。今年初,省纪委下发了《关于省直反腐败工作责任部门2003年度任务落实情况的通报》(湘纪通[2004]3号),对我厅的一些做法给予了肯定。
九、自身建设和系统工作
1、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抓了业务知识的培训。根据各市州局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大部分没有接受专门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的情况,省厅纪检组会同省纪委宣教室一起,组织了市州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参加了中纪委在杭州培训中心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各市州、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干部也参加了各级业务培训,使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得到明显的提高。
2、系统工作进一步加强。过去的一年,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性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方面,省厅纪检组在自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努力加强对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做到全省上下一盘棋。年初,下发了《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2003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湘劳社党组〔2003〕1号)和《关于落实反腐败工作的通知》(湘劳社发〔2003〕45号)到各市州劳动保障局,要求各市州劳动保障局结合实际,加以贯彻落实。三月初召开了市州局纪检组长参加的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对全年的主要工作作了统一的部署。市州劳动保障局与省厅的联系进一步紧密,对省厅纪检组部署的任务或交办的工作,基本上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省市之间基本形成了上下连动的良好态势。长沙、邵阳、自治州、永州、岳阳、郴州等市州在这个方面做的更突出一些。
2003年,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思路清晰,重点明确,成效显著。但还不够,比如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主动性还有待加强,全省工作步骤还需进一步协调统一,这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改进。
2004年主要工作任务
在新的一年里,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第三次全会、省纪委第五次全会提出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完成我省劳动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促使我省劳动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此,我们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制度体系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管总的、根本的制度,抓好该项制度的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落实好该项制度,应着重抓好“四要”:一要搞好责任分解,明确各级班子成员担负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二要落实报告制度,具体来讲,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本局党组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及时向上一级责任制领导小组报告,二是督促本单位内设机构和二级单位的班子成员及时向本局纪检组如实汇报执行情况;三要开展责任考核,各级劳动保障局要在年底结合业务工作,对考核对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责任考核;四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注意考核结果在工作中的运用,树立纪检监察工作的权威性。
二、继续抓好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今年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抓领导干部廉洁自率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严格执行四项纪律、八项要求;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干涉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规定以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继续落实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要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国有企业领导职务、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党政机关违反规定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商业保险等问题。
三、进一步抓好系统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规范审批程序,建立审批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促使劳动保障系统的行政审批公正透明、规范高效。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同时加大硬件和软件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硬件建设就是要加大投入,改善场所设施建设,软件建设就是要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三是进一步抓好行风建设。要配合各级机关党委抓好行风建设,要大力提倡和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继续推进“三优文明”窗口建设,努力把劳动保障系统建设成为务实、廉洁、高效的政府机关。四是对涉及人、钱、权的工作加强监督。应继续加强对基建工程、网络建设、工伤残等级鉴定、提前退休审批以及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
四、继续加强对社保资金的监管。还没有建立基金监督机构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要设立机构,配备人员。要督促社保经办机构进一步完善修订基金征缴工作流程图,规范基金管理和运作程序,严格落实各环节职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互相监督、制约的内控机制;督促基金监督机构履行职责,强化对基金的全面监控,确保基金运营安全;协助基金监督机构加大对社保基金管理中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社保资金的完整。
五、加强教育工作。任何时候,思想教育都不能放松,今年,要一如既往地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特别是要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学习,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贯彻活动。要依据《监督条例》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发挥党的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监督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劳动保障业务知识,提高对劳动保障业务工作的监察水平。
同志们,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但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距离。从各市州的工作总结中可以发现,去年系统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社保基金管理中也还有违纪现象,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对这些现象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振奋精神,与时俱进,认真抓好我省劳动保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完成党和政府赋予劳动保障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而不断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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