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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与劳动保障专业
自学考试协调会上的讲话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陈益枝

2004年5月13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教育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共同组织召开的。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各地、州、市和各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各地、州、市自考办的负责人,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以及省自考办负责同志还亲自出席今天的会议。在此,我代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教育系统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欢迎。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介绍劳动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与劳动保障专业学历证书自学考试项目(下面我们简称“双证书”考试项目)的有关情况,明确项目的实施办法,提出开展此项工作的要求。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双证书”考试工作和的重要性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近年来把人才培养、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摆到了非常重要的位置。党中央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活动中提出,要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人才工作会议, 提出要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这些举措都充分反映了党和政府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高度重视。近几年来,我省劳动保障系统也加大了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从上到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这些工作与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劳动保障系统干部的培训需求相比,还有差距,需要加强。 这次与全国考办合作开考劳动保障专业,在劳动保障系统是第一次,是一件新事,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为启动这个项目,全国考办和劳动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经过了长时间的酝酿、磋商和论证。劳动保障部和教育部高教自考办就如何开展“双证书”考试工作,在山东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厅里对此也这个项目十分重视,赵湘平厅长几次听取汇报并就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抓好该项工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省教育厅多次碰头,协调了该项目开发工作。这项工作的意义,至少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可以激发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对劳动保障业务知识的学习   “双证书”项目将劳动保障业务培训内容植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平台,将业务知识培训与学历教育结合起来,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来说,是一种形式上的创新。“双证书”项目的课程设置与劳动保障业务紧密联系,按照项目要求,通过规定科目的考试可以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在此基础上还可以获得学历。在完成学历教育的同时,完成了对劳动保障业务知识的学习,可以说是一举两得。这个项目对于许多想拿大专或本科学历的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来说,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是有吸引力的。通过这项目,可以激发大家的学习热情。提高自觉学习劳动保障业务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对劳动保障业务知识的系统学习和深入钻研,可以提高劳动保障工作质量,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
  另外,由于自学考试开放性的特点,参加“双证书”考试的对象不局限于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企事业单位从事劳资管理的人员以及社会上需要取得劳动保障专业学历证书的人员,都有可能参加到劳动保障业务知识学习和劳动保障专业自学考试的行列中来。从这个意义上讲,“双证书”项目的实施对于传播劳动保障知识,提高劳动保障事业的社会关注与参与程度具有积极作用。为了逐步探索,积累经验,在现阶段,我们应主要立足于劳动保障系统的干部职工。
  (二)有助于提高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的学历层次,改善干部队伍的专业结构
  我省劳动保障系统有近一万多名职工,乡镇、社区等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立起来后预计其人数还将有所增加。总体上看,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好的, 但与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要求相比,队伍的学历层次和能力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据我们掌握的情况看,系统干部队伍中有将近1/3的人学历在高中以下,真正学劳动保障专业科班出身的很少,既懂劳动保障专业,又通法律、金融等相关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就更为缺乏。“双证书”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满足系统干部学习劳动保障业务知识的需要,还可以满足系统干部提高学历层次和改善专业结构的需求,在提升劳动保障系统干部学历层次的同时,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的专业结构。
  (三)为推进系统干部专业化开辟了又一个有效途径
  在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劳动保障部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日益增多,要求劳动保障系统的干部不断学习,与时俱进,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需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劳动保障业务知识培训为重点,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培训劳动保障系统的各级干部,使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明显改善,逐步造就一支业务素质高、思想作风硬、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是劳动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目标。近两年来,劳动保障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搞得有声有色,这些培训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始终没有脱离劳动保障业务知识这个立足点。只有立足于劳动保障业务知识培训,才能使我们的干部队伍逐步实现专业化。目前,全国开设劳动保障专业的高校不过30所左右,在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输送上,仅靠这些学校是远远不够的。“双证书”项目的实施为劳动保障系统开辟了又一个重要的教育培训和人才输送渠道。这个项目的6门岗位资格证书课程全部是劳动保障工作的核心业务,这个项目的实施必将对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专业化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应妥善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这次劳动部与教育部合作实施“双证书”项目,对于自考系统的同志来说可能问题不大,因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开展了20几年,体系健全,经验丰富。而对于劳动保障系统的同志来说尚属首次,还没有经验可言。在这项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希望自考系统的同志能多给予支持的帮助,大家密切配合,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好这项工作,应妥善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劳动保障系统与自考系统之间的关系
  这次劳动部与教育部在全国合作实施“双证书”项目,涉及劳动保障系统与教育部地方自考系统之间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协调处理好两个系统的关系非常重要。在这项工作中,我们两个系统之间应该是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劳动保障部与教育部有分工,地方劳动保障部门与地方自考系统也应该有分工,这些分工只是相对的,整个项目是包含诸多环节的一个有机整体。大家一定在分工的基础上加强协作。合作开考本身是一件双赢的事,对双方都有利,只有分工明确,互相支持,才能共同把这件事做好。特别是劳动保障部门分管这项工作的同志,一定要高姿态,主动配合,密切协调,把好事办好。
  (二)培养规模与培养质量的关系
  自考平台灵活度高,适合在职学习,进门的条件也是比较宽的,应该动员更多的同志参加进来,但无论是岗位业务培训还是学历教育,都有比较严格的标准,不是随便报个名、到时就能拿到“双证书”。只有有志于学习而且确实付出努力的人,才能获得证书和文凭。总之,培养规模要服从培养质量,不能因为质量问题砸了自考20多年来创立的牌子。大家也不要因此有太大的畏难情绪,部里与全国考办也在研究,如何把握好“双证书”考试的难度。无疑,太难不行,太容易也不行,这里有一个“度”的把握问题。部里基本思想是,这个“度”应该定位在报考人员经过认真看书理解就能考试过关。这是水平考试,以60分为基准。当然,如果试题偏难,这个标准也会作相应调整。考试不是目的,最终目的是想促使报考人员真正学点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知识。
  (三)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关于“双证书”项目的社会效益,不言而喻,经济效益肯定也是有的。在这项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一定要把社会效益摆在第一位,把质量摆在第一位,数量要服从质量,千万不能砸自己的牌子,要维护好劳动保障系统和自考系统的社会形象,考虑经济效益一定要以社会效益为前提。
  三、当前应认真做好的几件事
  这次会后,大家要认真做好以下几件事:
  (一)要加强领导。会议结束后,各地州市和县劳动局主要负责人要领会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此项工作列入局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确定领导分管。要明确相应办事机构和职责,作出安排。这次会后,省厅指定的唯一助学单位湖南省劳动人事学校将会更多地和大家联系。各地州市劳动保障局的人事教育部门,要认真地搞好本地市报名工作,将报名情况汇总后报厅人事教育处。
  (二)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根据本地情况和工作进度安排,适时做好政策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在对外宣传上要统一口径,厅里将给大家提供一份宣传稿,各地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当地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宣传工作很重要,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位了,组织报名工作就会比较顺利,这项工作就会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三)要做好基础准备工作。在开展“双证书”考试工作中,基础准备工作一定要做好。各地要对干部职工队伍的学历和学习培训情况进行摸底,做到心中有数。报名工作由各地州市劳动局人事科负责,也可直接向助学单位省劳动人事学校报名。劳动人事学校,近几年发展较快,教学条件和生活条件也有较大改善。最近评为全国重点学校。有着一批教学经验丰富,业务能力比较强的师资力量,完全有能力搞好助学工作。具体有关政策和报考事宜可向“双证”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厅人事教育处)和省劳动人事学校咨询。
  同志们,实施“双证书”项目的最终目的是推进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专业化,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请各地州市和县劳动局长一定要把握住机会,共同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造福于我们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干部。
  谢谢,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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