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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劳动保障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明玲
(2002年10月11日)

同志们:
  在全市再就业工作会议召开之前,我们预先召开全市劳动保障局长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和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明天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打基础,作准备。下面,我先讲两个问题,然后请大家围绕如何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这个问题进行讨论。
  一、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
  9月份召开的全国和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深入分析了当前的就业形势,深刻阐述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和极端重要性,明确提出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方针、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基本要求,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会议的召开,对于全面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快速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把握精神实质,全面加以贯彻落实。
  (一)领会会议精神。
  学习领会全国和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要着重把握以下四个要点:
  1、充分认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无论从全国和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内容看,还是从会议的规格和形式看,都显示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江总书记用“三个关系、四个问题、两个水平标志、一个当务之急”来阐述了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的极端重要性。总书记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不仅是紧迫的现实问题,也是长远的战略问题。就业问题解决得如何,是衡量一个政府、一个执政党治国水平、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是当前党和国家工作中一项重大而紧迫的当务之急。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的就业问题,就是为人民办实事,就是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重大实践。
  2、认真领会中央关于就业工作的指导方针。江总书记指出,要走出一条既能充分促进就业,又能保证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路子。要建立以劳动者自主就业为主导,以市场调节就业为基础,以政府促进就业为动力的就业机制。就业工作中要正确处理五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发展经济和扩大就业的关系,通过发展经济扩大就业,通过扩大就业推动经济发展,实现促进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二是正确处理经济结构调整和扩大就业的关系,使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劳动力结构调整协调推进;三是正确处理深化改革和扩大就业的关系,坚持减员增效和促进就业相结合、职工下岗分流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四是正确处理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扩大就业的关系,把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解决“三农”问题紧紧联系起来;五是正确处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扩大就业的关系,通过实行“两个确保”解决保障基本生活的当务之急,通过促进再就业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根本出路,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深化改革和扩大就业提供保障。江总书记关于正确处理五个关系的论述,是新时期我们党处理就业问题基本经验的高度概括和总结,是指导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根本方针。
  3、准确把握促进再就业的主要政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文件),经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讨论后已于9月30日出台,这是指导和推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有中国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的基本框架。中央文件明确了十大政策,即:税费减免政策、小额贷款政策、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再就业援助政策、主辅分离政策、免费就业服务政策、财政投入政策、社会保障政策、规范企业裁员政策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政策。
  4、深刻理解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内在统一性。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强调,要正确处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扩大就业的关系,通过实行两个确保解决保障基本生活的当务之急,通过促进再就业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根本出路,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深化改革和扩大就业提供保障。中央和省委一再强调,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必须整体部署、协调推进,在做好再就业工作的同时,要继续巩固两个确保,特别是要加大困难行业和困难企业两个确保的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不得发生新的拖欠;要搞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加强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和灵活多样就业形式的发展,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和保持稳定提供重要保证。
  通过学习领会全国和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全市劳动保障系统要按照市委的要求,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对就业和再就业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方针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上来。迅速形成学习两会精神、落实两会精神的热潮,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和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明确工作目标。
  近年来,我市在条件和基础比较差,就业和再就业压力十分大的情况下,不断创新就业观念,强化就业培训,优化就业环境,拓宽就业门路,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就业机制日趋市场化,就业渠道日趋多元化,就业形式日趋灵活化,就业服务日趋规范化。到今年8月底止,全社会从业人员由1997年的301万人增加到315万人;累计实现再就业3.82万人,再就业率为61%。但是,必须看到,我市面临的就业形势仍然非常严峻。江总书记关于就业方面的矛盾,主要表现在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同时并存,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速度加快同时出现,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相互交织的深刻论述,完全符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目前,我市每年新增城镇劳动力近1万人,现有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其他城镇失业人员等四部分人8.96万人,农村剩余劳动力80多万人,就业和再就业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必须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力气,明确工作目标,拓展就业路子。
  市委、市政府根据我市就业形势,确定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具体目标:从今年到2004年三年内,按3:4:3的比例要求,完成近9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目标任务。今年必须完成城镇就业3.5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7万人。明年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增加城镇就业人员4.5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6万人。2004年再增加城镇就业3.5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7万人。坚决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力度。今年新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6万人,明年再增加7万人。
  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发展经济,在发展中扩大就业。根据我市实际,挖掘就业潜力、开辟就业岗位、拓宽就业门路的主攻方向为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发展第三产业,吸纳就业。第三产业就业容量最大,就业潜力最大。2001年,我市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为25.8%,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7个百分点。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市的水平更低,如美国为74.5%,日本为62.6%。即使是发展中国家,如印度、马来西亚等国家也已达到50%左右。这说明,我市第三产业的就业潜力巨大。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我市第三产业快速发展。特别是我市旅游资源丰富,宁远的舜帝陵、九嶷山,芝山的柳子庙、永州八记,祁阳的浯溪、金洞漂流,双牌的阳明山、青龙洞,东安的舜皇山,道县的玉蟾岩、湘源温泉,江华的瑶文化、盘王殿、秦山,江永的千家垌、女书,冷水滩的以宋家洲为依托的百里平湖等在全省、全国甚至国际上都具有一定影响力,通过大力发展旅游业来增加就业岗位大有可为,可通过招商引资,狠抓旅游项目开发,争取全市旅游业有一个跨越性的发展,拉动就业。据统计,旅游业每增加一个就业岗位,就能带动相关行业5-8人就业。
  第二,加强社区建设,解决就业。城镇就业的重点在社区,社区有大量的就业岗位。社区就业方式灵活,门槛较低,投入较少,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技能较差的下岗失业人员,经过短暂培训就可以上岗。据省里抽样调查,平均每个社区可以提供200个就业岗位。我市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每个社区估计能提供100-150个就业岗位。目前,全市共有312个社区,大约可以提供3-4万个就业岗位。今年以来,我市把发展社区就业作为解决城镇就业的一条重要的途径来抓,取得了较大进展。仅芝山区七里店办事处芝麻坪社区,就创办社区服务企业40余家,建立服务网点近300个,安置下岗职工671人。但社区建设仍是我市的一个薄弱环节。今后几年,我们要依据国有企业的分布,整合社区资源,大力发展社区物业服务、家政服务和文化娱乐服务,开发托幼托老、家庭护理、修理维护等便民利民服务岗位,以及保洁、保安、保绿等社会公益性就业岗位,扩大社区就业,繁荣社区服务。
  第三,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消化就业。近些年,随着经济结构和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深化,我市的就业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来大量安排劳动力的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吸纳更多的人就业,而且富余职工还要下岗分流。据统计,1995年至2001年,全市国有单位净减7.93万人,与此同时,城镇个体私营等其他单位的从业人员却增加较快。全市实现再就业的下岗职工,绝大多数都在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增加就业和再就业的主要渠道。因此,我们应进一步采取扶持政策,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鼓励他们吸收下岗失业人员就业。
  第四,招商引资创办企业,增加就业。去年以来,我市下大力气整治优化经济环境,努力创造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招商引资,大力发展“三来一补”企业,吸引了祁阳太平洋纺织品公司等一大批外资企业落户我市,仅此一项就增加就业人员6000多人。今后,我们要抓住广东等沿海地区经济结构提升,制造业、“三来一补”企业外迁转移的机遇,改善投资环境,充分利用我市土地、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和毗邻两广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三来一补”企业,把加工贸易作为全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主体,逐步把我市建成广东等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承接基地,充分利用外资增加就业。
  第五,加大劳务输出,转移就业。近年来,我市充分利用毗邻两广的区位优势,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一大批企业和劳动力市场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劳务协作关系,先后输出85万城乡劳动力到外地就业,其中城镇人员4万多人,下岗职工4200人。每年带回劳务收入42亿元。同时,各地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打工能人带资金、技术返乡创业。据不完全统计,全市近几年已有2.1万人打工能人返乡创业,创办企业2300多家,安置劳动力3.8万人,其中城镇劳动力1.1万人。因此,要把扩大劳务输出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措施来抓,变人口包袱为社会财富,为“过剩”的劳动力找到出路,有针对性地组织有一技之长的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劳务输出,到外地实现再就业。
  第六,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扩大就业。我市是农业大市,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来扩大就业前景广阔。此举不仅能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剩的矛盾,也能减轻城镇就业压力。去年全市乡镇企业增加值达到80.28亿元,全市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村劳动力近30万人。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目前全市共有1万多名城镇人员从事农业开发,其中下岗失业人员1100人。今后,应进一步制定、完善优惠政策,不断壮大乡镇企业和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就地转移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鼓励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上山下乡”搞农业开发,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到乡镇企业工作,到农村承包荒山、荒地、荒水,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
  (三)完善政策措施。
  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曾经为国家建设做出过巨大贡献,他们现在下岗,也是在为改革做贡献,需要政府采取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国家和省里即将出台一系列政策,决定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其他城镇失业人员实行再就业扶持。这些政策主要包括:
  1、落实国家十一部委文件的综合贯彻意见。国家11个部委就贯彻中央文件制订了一个综合意见。省厅将会同编办、计划、经贸、财政、税务、工商、建设、物价、人民银行、监察厅、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落实再就业减免税收政策。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省厅将会同国税局、地税局制定具体办法。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对现有的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根据招用人数按一定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30%的,根据招用人数,按一定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3、落实再就业收费减免政策。省厅将会同物价局、财政厅制定收费减免的具体办法。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一律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的各种费用,如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注册登记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烟草部门收取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收费;卫生部门收取的卫生监测费、预防性体检费;公安部门收取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等等。对各种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最低标准收取,没有设定最低标准的,按现有标准的50%收取。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将在10月20日左右向社会公布具体减免的收费项目。
  4、完善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省厅将会同财政厅建立再就业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各级财政切实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将再就业资金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在《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中增设“再就业补助”款级科目。再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再就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劳动力市场建设、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补贴等项支出,对资金来源、拨付程序作出原则规定。
  5、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政策。省厅将会同人民银行、财政厅制定小额贷款担保实施办法。明确省、市两级建立下岗失业人员贷款担保基金,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服务。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筹集,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解决。按照个人自愿申请、社区推荐、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审查、担保机构承诺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进行。
  6、制定国有企业主辅分离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实施办法。省厅将会同经贸、税务、财政部门,制定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转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符合以下条件的,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一是利用原国有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破产关闭企业的有效资产;二是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三是吸纳本企业富余人员达到30%以上;四是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这项政策的实行,不仅有利于调动国有企业安置富余人员的积极性,减轻社会就业压力,也有利于企业盘活闲置土地和资产,精干主体,增强竞争力。
  7、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省厅将会同财政厅制定具体办法。一是对各类服务型企业新增岗位招用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30%以上,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由再就业资金按招用人数提供为期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二是在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原属国有企业的大龄就业困难对象,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单位应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这项政策对企业来说,有利于降低用人成本,充分发挥吸纳就业的潜力;对个人来说,解决了他们最关心的社保接续问题,而有利于解除再就业的后顾之忧;对政府来说,不仅有利于扩大就业,而且补贴资金直接转入社保机构,可以充实社保基金。
  8、建立再就业援助制度。省厅将会同财政、民政、经贸委、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制定再就业援助计划。对下岗失业人员中,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的就业困难对象实施再就业援助。一是由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大龄就业困难对象。二是对社区公益性岗位安排原属国有企业的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的,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有单位依托的,由单位比照企业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程序办理;没有单位依托的,由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缴费申报,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收代缴,并由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比照企业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申领程序办理。三是对在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原属国有企业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省里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9、完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省厅将会同编办、财政厅落实完善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政策。在街道和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设立劳动保障服务站,落实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在社区聘请专门人员负责劳动保障工作,并解决工作经费。明确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职责。解决就业服务机构编制性质和经费问题。请求省编办明确全省就业服务机构统一改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并力争实行公务员管理。
  10、落实规范企业减员政策。省厅将会同经贸委就妥善作好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安置和经营正常企业职工减员提出规范意见。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当地政府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审核批准。凡职工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资金不到位的,不得进入关闭破产程序。正常生产经营企业裁减人员,裁减方案要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凡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职工债务的,不得裁减人员。国有大型企业一次性减员超过一定数量和比例的,事前应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后,向当地政府报告。
  11、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省厅将会同计委、财政厅制定加强劳动力市场及其信息网络建设的措施,将劳动力市场建设纳入当地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加大投入。市委、市政府已经明确从今年起,今后3年每年市、县区财政都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劳动力市场和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各县区要抓住机遇,强化自身建设。
  12、加大再就业宣传工作力度。省厅将会同省委宣传部部署再就业宣传工作。要求各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开辟专栏、专版,大力宣传中央和市委关于再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组织落实的措施和经验,宣传下岗失业人员自强自立、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形成关心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社会氛围。全省明年下半年要有选择地推出一批就业再就业明星和先进社区、企业,我市要在明年上半年推出一批就业再就业明星和先进社区、企业,力争在全省有我市较多的典型出现。
  13、完善再就业优惠证管理办法。中央文件和各部委配套文件都明确规定,下岗失业人员一律凭《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实行“一证通”。凭证可以减免“四税”(营业税、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三费”(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收费)、享受“两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这个证件的含金量极高。作为发证主体,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责任大、压力大,必须完善管理办法,认真做好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认定和管理工作。按照中央政策规定,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主要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其他城镇失业人员等四部分人。市里初步摸底调查,全市大体有8.96万人。各县区一定要认真做好前期调查摸底工作,把本县区的情况搞清,做到心中有数。《再就业优惠证》由省厅按照全国规定式样统一印制、免费发放。发放时,我们一定要严格规范发证程序,下岗失业人员必须由企业出具证明,经社区居委会核实,向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申请,报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并张榜公示后才能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14、建立失业人员登记制度。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和城镇登记失业率是社会经济运行情况的基本指标。要明确失业登记的经办机构、工作程序;要细化登记失业的认定条件、具体标准。要依托街道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做好社会失业人员的登记工作,建立失业人员基本情况台帐。一定要把数字搞准核实,定期发布。
  15、落实免费就业服务政策。省厅将制定为下岗职工免费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实施办法。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凡介绍当地政府确定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成功,凭职业介绍机构推荐证明、下岗失业证明、用人单位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由再就业资金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下岗失业人员,可享受1次免费再就业培训,3次免费职业介绍。承担免费培训的单位,如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等各类教育培训机构,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劳动保障部门定向培训任务,根据下岗失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培训合格率、培训后再就业率等指标,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从再就业资金给予再就业培训补贴。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其他类型培训并在相关职业实现再就业的,凭身份证明、培训结业证书和实现再就业的有效证明,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培训费用由再就业资金在规定的额度内报销。省里初步确定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分别为50元和450元。
  16、落实为劳动者就业提供“一站式”服务的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制定免费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鉴定申报、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一站式”,就业服务的工作程序、规范和标准。尽快建立并完善办事公开大厅,所有涉及面向职工群众的工作事务,一律到大厅公开办理,实行标准化、规范化服务。
  为确保这些政策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执行,9月28日和10月8日,庆炎书记先后两次召集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我市的贯彻意见。我们必须按照中央、省委领导提出的不能后退、不能模糊、不能扯皮的要求,把其作为是否真正重视再就业工作的一次检验,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一是要加强对这些政策的学习、宣传,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采取印发资料、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宣讲解释再就业有关政策。二是要认真做好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认定和管理工作,及时免费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和“明白卡”,既要防止少报漏领,又要防止瞒报冒领和弄虚作假。三是在全面、准确地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测算所需再就业资金规模,提出切实可行的预算安排建议,想方设法筹集资金。要与财政部门做好衔接,及时调整财政预算,切实加大对再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度。同时,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做到科学合理,专款专用。四是要结合各身实际,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郑重作出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五是改革行政审批程序,市、县区两级政府在当地政务中心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和“绿色通道”,由工商部门牵头,税务、卫生、城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参加,采取集中办公形式,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一次办完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和其他行政许可有关手续的“并联式”、“一条龙”服务。六是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每人都要帮助至少一名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四)落实工作责任。
  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和即将召开的全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再就业政策,是当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头等重要的任务。这三次会议是推动劳动保障事业跨越式发展、提升劳动保障工作地位、加强劳动保障部门自身建设的大好机遇。我们在机遇面前,不能犹豫;任务面前,不能退缩;使命面前,不能辜负。
  1、切实履行职责。中央明确,劳动保障部门是再就业工作的主管部门。做好再就业工作是历史赋予劳动保障部门的光荣使命。我们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切实担负起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等责任。一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当好参谋。二要主动搞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起经常性的沟通和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三是全力以赴做好劳动保障部门的自身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全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结束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立即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表,把工作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首先要摸清基本情况。本地符合条件的“四部分”下岗失业人员的数量、业务素质、家庭收入、就业愿望要调查清楚,建立管理台帐。二是要测算资金需求。根据本地下岗失业人员数量、补贴项目和标准,实事求是地测算所需再就业资金规模,按3年总数及分年度列出。加强与财政部门衔接,提出切实可行的预算安排建议,及时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三要完善配套措施。各县区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关于再就业的各项政策,要一个文件一个文件的消化,一项政策一项政策的落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贯彻的具体措施,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四要把握工作节奏。这次推进再就业工作,不能再像98年下岗职工进中心那样一哄而起。界定再就业扶持对象时,要先易后难,今年先把已在中心、签协议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纳入《再就业优惠证》和“明白卡”发放范围。下岗职工必须凭出中心、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对于企业无力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无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用协议的办法解决,即企业和职工签订同意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分期付清的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对不出中心的下岗职工,应停发基本生活费,改按“低保”标准保障其基本生活。
  3、完善责任制度。要以开发就业再就业岗位、落实优惠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完善工作手段、解决再就业困难对象为重点,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建立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协调行动。一把手要负总责,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二、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劳动保障工作任务
  8月份的局长会议,总结和分析了上半年的工作,对下半年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这里,我再强调几个问题。
  1、坚持四个不动摇,全面完成今年工作目标。
  一是实行两个确保和就业与再就业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不动摇。中央、省、市委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在进一步巩固两个确保,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我们要坚持一手抓两个确保,一手抓再就业,不能顾此失彼。各县区要按照全国和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和即将召开的全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的要求,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真正把两个确保和就业与再就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把两个确保和促进就业作为政府的重要工作目标,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在此,我要特别强调一下统计报表问题。我们的所做出的工作成绩和遇到的困难问题,需要靠统计报表来反映。但我们的一些县区对此却重视不够,态度非常不严肃,经常迟报、漏报甚至不报统计报表,报上来的统计报表则存在数据错误、逻辑关系混乱、随意性大等绪多问题,如尽管中央、省、市再三强调,进中心、签协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面必须达到100%,对没有达到这一要求的县区要扣减补助资金,但一些县区在汇报工作时讲达到了100%,另一方面在填报的下岗职工报表中却是基本生活费欠发甚至一分没发,“自己打自己嘴巴”。这些都是极端不负责任的表现,必须坚决纠正。市局上次在分配两个确保补助资金时,已对6个迟报、不报或乱报统计报表的县区,作出了扣减补助资金的处罚,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下不为例,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落实好工作责任制,搞好统计工作。今后,凡是不按时上报报表和因主观原因未按期完成市局交办任务的,市局都将在分配补助资金时相应扣减其补助资金,以保证政令畅通。市局还将在年终全市两个确保考核时,对乱报或发生拖欠的县区,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全面实现两个确保不动摇。巩固两个确保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也是搞好再就业工作的基础。1-9月全市两个确保运行平稳。全市应当征缴养老保险费11435万元,实际征缴10769万元,征缴率为94.18%,还清收企业欠费2396万元,共发放养老金16634万元,全市4.29万名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率、社会化发放率均达到100%;全市共筹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8208万元,共使用8081万元,基本保障了全市3.14万名进中心、签协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两个确保的资金缺口和工作难度将集中在第四季度显现,不管有多大困难,我们都要不惜一切代价,坚决动用结余资金,甚至借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金,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无论如何不能发生新的拖欠。我们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高度重视社会保险的征缴、清欠、扩面等工作,坚决整改,遏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急剧下降的势头,扭转基金征缴率徘徊不高的局面,消除两个确保存在的死角,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两个确保目标任务,保持我市在全省的先进地位。
  三是坚决完成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不动摇。今年以来我市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9月全市新增城镇就业2.015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82.6%,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新办社区就业实体68个,开发社区就业岗位4889个,安置就业3383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在外就业人数达85万人,比去年底增加5万人。这次提出,今年必须完成城镇就业3.5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7万人的任务,各县区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千方百计完成任务。
  四是整体推进各项工作不动摇。要以两个确保和就业工作为龙头,带动各项业务工作整体推进。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不调整、不减少,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
  2、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中央在财政增收困难、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不确定的情况下,决定从7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中央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根据中央10号文件,全国人均增长36元,对其中退休较早的老干部、老工人、军队转业干部重点倾斜。省厅严格执行中央政策不突破,调待水平既考虑实际承受能力,又考虑与全国水平平衡的原则,进行了认真测算,精心制定了方案,并与财政进行了协商,省政府已听取了一次意见,初步确定按人平36元方案调增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我们在具体操作中,要精心测算,制定方案,尤其要严格界定重点倾斜对象,坚决执行政策,不能乱开口子。要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清欠力度,提高基金支撑能力。各县区要积极要求政府、财政调整支出结构,据实补助调待资金缺口,抓紧组织实施,力争在十六大召开前调整落实到位。
  3、加快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国家确定把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称为“金保工程”,作为全国信息化重点工程来建设。中央、省、市已明确要求,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劳动力市场和信息网络建设投入。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政府和财政的支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实施、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推进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当前,我们要重点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广泛收集用工信息,建立公开发布系统,逐步实现就业服务信息化,为各类求职者,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二是要在城市建立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基础数据库,在市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建立局域网,实现与主要区、县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联网,并逐步做到与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信息共享。今后,还要想方设法将信息网络延伸联接到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三是要加快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年底前实现全市养老保险信息联网的目标。四是要加强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为防止瞒报冒领和弄虚作假现象,省厅打算在“湖南劳动保障信息网”(网址:ldt.hunan.gov.cn)上增加再就业优惠证查询系统。要根据省厅的安排,启用省厅统一开发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查询系统,录入下岗失业人员基本信息,由市局审核汇总后上报省厅。省厅汇总数据后将上网公布和制作软盘,分送给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各有关部门,供随时查询。为保证信息系统的绝对安全,要统一推广使用无盘终端,各经办窗口在计算机终端上只能经办业务,不能上网游戏,不能上外网。
  4、推进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管理服务社会化,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标志。部里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要求完成今年年底1000万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目标。省厅提出了力争今年年底完成10万人的目标。我市要积极试点,抓住在街道、社区建立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有利时机,稳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力争今年年底完成2000人的目标。
  5、做好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工作。中央、省、市委要求把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十六大安全胜利召开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一项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紧抓好。今年后几个月和明年上半年,先是十六大召开,接着是两节、“两会”,盛事不断,是保稳定任务最繁重之时,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任务非常重大和艰巨。因此,我们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把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主线,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维护稳定的大局。两个确保、就业和再就业、劳动关系处理、工资分配、劳动保障监察等都要围绕着稳定这条主线开展工作,要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近期要紧紧围绕当前和十六大期间的社会稳定问题,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再集中组织开展一次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活动,重点排查停产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困难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中存在的可能影响稳定的重大隐患;因两个确保不到位、执行政策不严格、“三条保障线”不衔接、再就业政策不落实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从源头上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原因,提出对策,督促落实。各县区排查情况及工作措施,请于10月20日前报告市局。要进一步完善处理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案,健全工作机构,切实落实维护稳定责任制。要建立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5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和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要在2小时内向市局报告,由市局5小时内向省厅报告,并随时报告事件动态和处理情况。因迟报、漏报、瞒报紧急情况和处理不及时产生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建立快速反应的工作机制,发现问题苗头,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坚持劝阻赴京赴省赴市上访。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依法妥善处理,及时化解矛盾,坚决防止事态持续和蔓延。
  同志们,让我们以全国、全省和全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为动力,动员全市劳动保障系统迅速行动起来,全面落实会议精神,坚决完成今年各项劳动保障工作任务,大力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继续巩固两个确保,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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