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 开创劳动保障工作新局面
——在全市劳动保障工作暨先进表彰会议上的讲话
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湘凌 (2003年3月3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政府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回顾总结2002年度工作,安排部署2003年的工作,表彰奖励先进,签订两个确保和再就业目标管理责任状。等下,爱才市长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增强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信心
2002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的干部职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奋发有为,努力拼搏,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促进我市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概括起来,取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两个确保进一步巩固。我们继续实行两个确保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与财政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千方百计筹资金,千辛万苦保发放,在十分困难的条件下,基本实现了两个确保的目标。2002年,全市共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15256万元,同比增加2036万元,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任务;共清收企业养老保险欠费4236万元,同比增加1003万元,占省政府下达任务的151%,均创历史新高。全市共发放企业养老金22535万元,全市4.44万名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00%按时足额发放,并100%委托银行或者邮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全市共筹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0509万元,发放10370万元,全市3.45万名进中心、签协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面达100%。
二是就业和再就业成效显著。去年召开的国家、省、市再就业工作会议,全面加深了我们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就业成为政府一项长期战略和政策,增加就业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2002年,市本级和11个县区共投资700余万元,分别建立了劳动力市场,总面积达3100平方米。经多方努力,我市被列入全国第二批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城市。全市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单位、企业为1784家,共办理求职登记3.8万人,推荐介绍成功1.9万人,劳动力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开始显现,市场就业观念基本形成,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初步建立。通过免费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广泛开展再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对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建立企业用工和空岗登记、下岗职工求职登记制度,举办再就业专场招聘会,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出台“一站式”就业服务操作办法等措施,积极为再就业创造宽松环境。社区就业成为城镇就业的重要渠道,全市兴办社区就业实体86个,新开发社区就业岗位5021个,新安置下岗失业人员3657人。劳务经济成为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全市在外务工人员102.3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8.3%,比上年增加5.9万人,全市劳务收入突破50亿元。2002年,全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共有3.38万人顺利出中心并实现再就业,再就业率5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保持了就业局势基本稳定,超额完成省、市目标任务,我市再就业工作名列全省前茅。
三是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建立。至2002年底,全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在职职工14.48万人,基金征缴率99.6%,比2001年提高3个百分点。建立了企业职工退休审批“三榜公布”制度、特殊工种登记制度,规范了退休审批程序。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运行平稳。全市参保人数达13.9万人,离退休人员达3.15万人,共征缴基金31299万元,清欠1648万元,征缴率为92%;结算拨付养老金29589万元,基本做到了按时足额拨付。基本医疗保险稳步推进。全市12个统筹单位全部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达21.54万人,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任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大病互助基金,实现了资金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目标,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失业保险逐步推开。失业保险以事业单位为扩面重点,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参保人数15.4万人,其中事业参保人数9.11万人,征缴基金1786万元,收回欠费464万元,支出587万元,失业保险金100%做到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障基金监督顺利开展。成立了专门机构,开展了专项审计,收回1998年4月前挤占挪用基金328.48万元,并纠正非金融机构存款400万元。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四是劳动保障事业整体推进。劳动关系逐步规范。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劳动合同制度普遍实行。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改革继续深化。形成了以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保障、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为主要内容的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劳动保障执法形成声势。全年巡视监察2650个单位,查处案件412件,补签劳动合同5091份,追缴社保费291万元,清退童工57人,为职工追回工资10.3万元,清退押金5.6万元,取缔非法职介机构13家,到外省为民工追讨伤残医疗补偿金18万元。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全面开展。市技校招生1600多人,再次蝉联全省第一;社会力量办职业培训规格继续扩大,共培训学员5800多人,比2001年增加2000多人;认真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对5676人进行了技能鉴定,合格达5333人。劳动争议仲裁取得进展。全年审结案件105件,结案率93%。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开通了1606622养老保险政策人工查询台、1606682劳动保障法规政策热线,建成了永州劳动保障网站,与省厅实现了养老保险信息联网,开通了视频会议系统,成为继常德、郴州之后全省第三个实现联网的城市,走在了全省劳动保障信息化的前列。
上述成绩是在十分困难的条件下取得的,得来实属不易,经验值得总结。
第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两个确保和再就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责和政府目标管理的局面。一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两个确保和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将劳动保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并将两个确保和就业与再就业纳入党委、政府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市委、市政府把两个确保和再就业工作列入全年10件大事的重要内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采取了强有力措施,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的两个确保和再就业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这些都是劳动保障工作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
第二,部门配合,合力攻坚抓落实,形成了全市统一部署、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局面。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市上下一盘棋,严格执行统一政策,全面协调一致,统筹兼顾,全面整体推进了各项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由于领导精力集中,工作合力增强,财政、法院、金融、群团组织、新闻媒体等紧密协作,合力攻坚,支持和促进了全市劳动保障工作。
第三,劳动保障部门工作思路明确,重点突出,形成了自觉转变作风、奋发有为、务实创新的工作局面。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坚持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做到了“四个围绕”。即:围绕推进国企改革做文章。去年,我市国有企业通过兼并、改制、破产等措施,改革稳步推进,取得重大突破。这其中,离不开劳动保障工作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围绕解决职工群众实际困难想办法。坚持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指导思想,把职工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作为衡量标准,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劳动保障工作得到了广大职工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做工作。把维护稳定摆在突出位置,充分考虑各方面,特别是困难群众的承受能力,合理把握推进各项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在企业破产、改制中,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和社保关系接续工作,为企业改革提供了基础条件,促进了社会稳定。围绕落实优惠政策抓协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两个确保和再就业优惠政策,加大宣传力度,配合开展督查,加强协调,在工作实践中,求实创新,不搞一刀切,分散决策,分类指导,分别处理,既坚持政策的原则性,又注重操作的灵活性,促进各项改革有了新的突破。
二、认清形势,找准差距,努力攻破劳动保障工作难关
在成绩面前,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认识,充分估计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困难与挑战,增强忧患意识。当前,亟需在以下几个方面攻关。
一是在解决两个确保资金缺口上攻关。这几年,两个确保基本实现,但我们要清醒看到,巩固两个确保的任务还很艰巨。目前,我市参保企业在职职工缴费人数下降趋势日益明显,离退休人数却不断增加,养老金待遇逐年提高,养老金入不敷出的矛盾越来越严重,面临“生之者寡,食之者众”的局面。预计2003年需支付养老金2.5亿元,预计能够征缴1.5亿元,当年缺口达1亿元。从1998年以来,全市累计进中心、签协议下岗职工6.27万人。至去年底,协议未到期和协议虽已到期但由于无力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实现再就业,使得劳动关系不能解除、仍滞留在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还有2.5万人,年需支付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达8000万元,预计2003年我市最多自筹4000万元,缺口达4000万元。
二是在扩大就业和再就业上攻关。由于受到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低,“五小”企业比例高,第三产业不发达,城镇就业岗位严重不足,以及下岗失业人员技能素质不相适应等诸多因素的制约,我市下岗失业人数仍然偏大。我市现有国有企业在职职工14.7万人,其中下岗职工7.86万人,下岗职工比例高达53.47%。按中发[2002]12号文件规定口径统计,我市的四部分人员高达13.03万人,其中国有企业下岗职工7.86万人,国有企业失业人员0.81万人,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0.36万人,享受低保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其他城镇失业人员4万人。今年需安置3.6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比去年增加近1万人,加上农村剩余劳动力80万人和每年新增城镇适龄人员1万人,形势十分严峻。
三是在完善劳动保障制度上攻关。在社会保障政策方面,如不同时期退休人员之间、不同行业之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养老金待遇差距过大;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太低,调剂手段太弱;国有农场农业职工、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统筹问题、养老金历史拖欠问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标准问题、破产改制企业职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问题等,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政策规定。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我市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仍然比较窄,生育保险尚未开展,社保扩面进展缓慢,大多数非国有经济组织因种种原因不愿参保,阻碍了劳动力合理流动,增加了今后的支付压力。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一些企业在实施“两个置换”时,没有及时给劳动保障部门上报职工安置方案,使改制后职工的劳动保障权益没有得到应有保障。在下岗职工出中心方面,由于不少企业无力支付经济补偿金,偿还拖欠的债务,使得许多下岗职工协议已到期但劳动关系却不能解除,仍滞留在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在劳动工资方面,行业之间、企业之间和企业内部,分配不公的现象还比较突出,部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拖欠民工“血汗钱”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在劳动合同管理方面,许多私营企业不愿与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使职工的合法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在劳动保障执法方面,面临执法阻力大、执法环境差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
面对这些困难,各级党委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发扬敢打硬仗的优良作风,巩固成果,努力实现我市劳动保障事业新的发展。
三、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加深了我们对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劳动保障工作的方针和总纲。十六大报告多处、大篇幅地提到劳动保障工作,把其摆在突出重要位置,给劳动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好机遇,也对新时期的劳动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再立新功。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未来五年十分关键。我们要通过五年的努力,在巩固两个确保的前提下,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五项社会保险城镇各类职工覆盖率要达到95%以上,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基本实现社会化,完成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每年新增就业岗位3万个左右,基本完成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转移就业和劳务经济有更快发展,外出务工人员保持在100万人以上,城乡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2003年是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开局年。做好今年的劳动保障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两个确保为中心,以抓好就业和再就业为重点,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发展劳务经济,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团结一致,扎实苦干,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
全市两个确保和再就业的目标任务已分解下达,各县区要克服困难,精心部署,确保完成。为实现今年各项工作目标,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以两个确保作为首要任务不动摇。一是坚决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在两个确保方面,今年全市要征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16131万元,清欠2410万元,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25000万元,征缴失业保险基金2500万元,清欠1500万元,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2.05万人,做到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100%、规范的社会化发放率100%、进中心、签协议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面100%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90%以上。任务十分艰巨,却不允许讲一点价钱,打任何折扣,请各县区一定要认真抓好落实。二是努力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坚决克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积极向县区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与同级财政部门衔接,积极争取支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切实安排好两个确保的补助资金。三是强化措施,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加大资金调剂力度,坚决纠正“细水长流,留有余地”的作法,动用结余资金,确保当前发放。加大对社保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严格查处克扣、挤占、挪用资金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下决心不折不扣地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规定,集中资金优先确保在中心、签协议国有下岗企业职工“一费两金”的按时足额拨付。四是衔接好“三条保障线”。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对企业新裁减人员和出中心下岗职工,按规定及时提供失业保险,符合条件的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协议期满出中心又暂时难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要从各地实际出发,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2、突出抓好就业和再就业。首先,拓宽就业渠道。要以发展第三产业、社区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招商引资、兴办乡镇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搞活国有企业、加大劳务输出为主攻方向,拓宽就业渠道。要抓住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机遇,结合推进“三化”进程,积极发展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创造就业岗位。其次,完善服务体系。要抓住我市被列入全国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城市的机遇,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突出抓好两项基础建设。一是加快街道、社区和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要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的明确规定,3月底前,实现全部街道和60%的乡镇劳动保障站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到位”;6月底前,所有社区聘用的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尽快形成工作网络。二是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落实“一站式”就业服务。要建成市级劳动力市场信息中心,实现与芝、冷两区劳动力市场及社区劳动保障站的联网。再次,落实优惠政策。要利用现有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积极开展创建“最充分就业”社区活动,促进服务型企业和社区服务业的发展,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要抓紧对再就业优惠政策进行细化,制定配套实施办法和工作程序,抓紧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和《明白卡》,建立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机制,采取政府督查、社会举报、新闻监督等做法,确保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小额贷款、免费服务、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等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要探索灵活多样的政府补贴方式,全面落实免费再就业培训要求,提高培训后的再就业率。要加大地方财政的投入,建立再就业补助资金,实行地方筹集再就业资金情况报告制度。通过上述措施,2003年,我们要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全市净增就业岗位3万个,城镇新增就业3.34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67万人,《再就业优惠证》符合条件发放率100%,税费减免等再就业优惠政策到位率100%等目标任务。
3、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健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要平稳实行新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完善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政策,遏制参保缴费人数大幅下降的势头,全面推行个人帐户查询制度和对帐制度,大力推进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二是坚持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防止停保、退保的错误做法,稳步做好扩面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纳入养老保险范围。要坚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分开设立、基金分开管理”的原则。三是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要认真落实从2003年1月1日起,从制度上停止原公费和劳保医疗的规定,落实中央、省属单位驻永单位属地参保原则,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参保办法,稳步扩大覆盖面。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扩大医疗服务机构的定点范围,强化协议管理,规范管理程序,简化管理流程,全面提高管理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减轻参保个人负担。要根据上级部署,全面开展工伤保险和启动实施生育保险。四是继续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扩面征缴工作,规范申领发放程序和统一待遇支付标准,普遍建立个人缴费记录,把个人缴费与核发失业保险待遇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基本生活和促进就业的双重职能。五是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要大力推进以行政监督为主体、基金管理机构内控自律为基础、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为补充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体系建设,规范社保经办机构的运作行为,防止基金征缴、管理、支付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要坚决杜绝新的挤占挪用,全部回收以前挪用资金。
4、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在维护劳动者就业、社保、分配权益的基础上,切实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落到实处。要加强对拖欠工资企业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新的工资拖欠。全市劳动保障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以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地区、行业和单位为重点,组织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拖欠和克扣工资的行为。对国有企业拖欠工资问题,也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重视解决被拖欠工资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要全面贯彻《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依法严厉打击使用童工行为。要切实加强劳动力市场秩序整顿,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职介。
5、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和规范劳动关系。要全面实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探索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办法,试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指导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岗位工资制度,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管制度,完善最低工资保障规定。2003年全市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8%。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基础管理台帐,积极推进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加强集体合同的审批备案工作。要巩固和完善三方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能和作用,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6、全力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要强化稳定信息报告制度,完善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控和动态分析。要积极推进仲裁庭建设规范化,仲裁机构实体化,仲裁人员职业化建设。积极探索公开审理、选择仲裁员和仲裁监督制度,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网络,加大对集体劳动争议的处理力度。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热心帮助解决问题,建立健全信访督办制度,对领导和上级的督办专函,要认真办理,及时上报,坚决劝阻赴市、到省、进京上访。
7、巩固和发展职业培训工作成效。要制定再就业培训经费补贴办法、再就业培训项目招标和考核办法,依托就业培训中心和技工学校,扩大再就业培训规模,提高培训后的再就业率,突出抓好再就业培训。要依法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市场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要全面实施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改善技能人才结构,扩大技术含量高、社会需求大的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全面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要健全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督导制度,严格鉴定程序与标准。在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中,要分别列出不同职业技能等级的价位差别,指导企业在工资待遇中体现技能价值。
8、认真做好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随着国有企业“两个置换”改革力度加大,关闭破产和改制重组企业越来越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关闭破产企业社保资金的清算、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人员分流安置工作,确保财政预留资金及时拨入到位。要加强对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的审核把关,凡职工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资金不到位的,不得进入关闭破产程序。规范企业经济性裁员。凡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债务的,不得裁减人员。国有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一定数量的,要事前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审核。
9、积极推进“金保工程”建设。市本级要建成统一的社会保险数据中心,建立标准统一的覆盖全部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和各项保险的集中式资源数据库,网络终端延伸到所有经办机构窗口和定点医院、药店、街道、社区,实现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主要业务的全程信息化。加快推进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市本级建立集中式就业服务数据库,实现与县区、街道、社区联网。做好《再就业优惠证》查询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为落实再就业政策提供优质服务。积极推广劳动合同管理软件,建立全市劳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同志们,十六大为我们描绘了宏伟蓝图,制定了行动纲领。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开创劳动保障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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