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四优”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邓化铁 (2003年3月21日)
同志们:
今年2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市直行政执法和司法单位中开展以创“优惠政策、优质服务、优良执法和优秀队伍”为主要内容的创“四优”活动,其中我局为市直34家重点参与单位之一。这次创“四优”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全市优化经济环境工作,努力营造一个“让干部放手干事,让群众放胆致富,让外商放心投资”的良好环境。2月28日,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对创“四优”活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立即行动起来,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局党组对创“四优”活动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下面,我就如何在市劳动保障系统开展好创“四优”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创“四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开展创“四优”活动,是市委、市政府根据我市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的现状和今后发展的客观要求提出来的,是为了把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的重心从整治转移到优化上,把工作的重点放到标本兼治上。这对优化全市经济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创“四优’活动,是牢牢把握“第一要务”,抓好“第一要素”的一项重要举措。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环境是发展的第一要素。事实早已充分证明,经济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发展的好坏,哪个地方的环境好,那个地方就会形成吸引生产要素的“洼地效应”和“聚集效应”;哪个地方环境工作抓得主动,那个地方就会抢占发展先机,赢得发展优势。加快发展,必须优化发展环境,坚决做到: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劳动保障工作直接面对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面对广大群众,劳动保障行为直接关系政府形象,关系经济发展环境。稳定的社会就业局势,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合谐的劳动关系,是良好经济环境的基本要求。在开展创“四优”活动中,各科室、各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环境立市”的观念,增强抓优化经济环境的自觉性和紧迫感,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解决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努力营造一个吸引投资者、支持创业者的良好氛围。
其次,创‘四优”活动,是转变部门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迫切需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其保障职能进一步加强,主要管理事项也由计划经济体制下职工个人的招工、调配、工资、福利等,转向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保障劳动者年老、失业、疾病、伤残、生育时的基本生活,理顺企业内部分配关系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能已定位为面向社会、面向群众、促进就业、提供社会保障的公益性社会公共服务机构。这次创“四优”活动,对我们劳动保障部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注重服务效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内容,要求我们积极主动、满腔热情地为企业、客商服务,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不巧立名目和索拿卡要,不加重企业、群众的负担,这些都是对我们工作最起码的要求。因此,创“四优”活动,不是上级强加于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而是劳动保障部门自身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迫切需要。
再次,创“四优”活动,是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的有力措施。从这几年治理环境查处的一些案件来看,大多与我们一些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差和执法水平低有关。创“四优”活动,对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和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目的就是要改善法治环境,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水平。因此,我们要把创“四优”活动,作为加强劳动保障执法队伍自身建设的一项保障措施,用更大的决心、更硬的手段,严格教育和管理劳动保障执法队伍,努力塑造文明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二、把握实质,明确创“四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要开展好创“四优”活动,就必须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明确这项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要营造一个优惠的政策环境。欠发达地区要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推动。各职能部门和单位代表党委、政府行使社会经济管理职能,既是政策的制订者,又是政策的执行者。因此,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关键在部门,责任在部门。在这个问题上大家认识一定要高,一定要尽到责任,尽到义务。首先,制定的政策一定要好。政策好,没有人才可以引来人才,没有资金可以引来资金,没有项目可以引来项目。各科室、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在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意愿,对部门的政策规定进行一次认真清理,有利于全市经济发展的要继续坚持,不利的要及时修改或坚决废止。要虚心学习和借鉴外地先进做法,制定有利于全市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尤其是要注意研究制定促进改革开放和招商引资,促进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发展的优惠政策,为投资兴业者提供政策扶持,使来我市投资兴业、开厂办店的人员有一个宽松的政策环境。其次,执行政策一定要好。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优化经济环境、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对上级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要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可以收费的项目要按公布的收费标准进行,做到行为规范。同时,在执行政策时要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敢于和善于变通。坚持部门服从党委、政府,小道理服从大道理。对企业的管理一定要从永州实际出发,寻找为企业排忧解难的好途径。如:灵活掌握收费和处罚标准,就低不就高,实行“放水养鱼”,让企业在部门的扶持中得到实惠。这里还要特别强调的是,为扩大开放引进,最近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鼓励外商投资兴办工业的若干意见》及《关于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办法》两个政策性文件。对这两个文件,各科室、各单位要认真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对以种种理由拒不执行政策的,该作为不作为遭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除对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外,对科室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该调离的坚决调离,该免职的坚决免职,该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坚决给予相应处分,绝不姑息迁就。第三,兑现承诺一定要好。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作为市场经济行为的管理者,工作不讲诚信,就会造成经济秩序混乱,就会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最终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科室、各单位今后在劳动保障工作和招商引资中,制定的政策、订立的合同、承诺的事项,一定要遵守诚信,做到立说立行,言行一致,全面落实到位,绝不能失信于民。
(二)要营造一个优质的服务环境。各职能部门和单位是管理者,也是服务者。管理就是服务,服务同样能出效益。因此,把我市经济发展环境营造好,就要把服务水平搞上去,使每个科室、单位都成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娘家”,使每个工作人员都成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信得过的“朋友”。一是提高服务意识。要增强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服务的观念,把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拿来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办事,决不能把权力当作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索拿卡要的资本,自觉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习气;要牢固树立“投资者是上帝,纳税人是衣食父母”的意识,增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感情,满腔热情地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服务,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排忧解难,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习气。二是明确服务要求。各科室、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要求,加快审批制度改革步伐,凡是影响企业发展,制约市场经济发展的审批,一律要取消。要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检查、评比和考核活动,坚决刹住借服务为名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和索拿卡要的行为。要建立健全制度规章,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各科室、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反复学习、深入领会省委10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干部职工遵守省委10号文件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发现有违反的行为,及时作出处理。三是改进服务方式。要适应经济发展要求,多研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需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服务质量。要特别提倡和积极推行跟踪服务、代办服务、全程服务、电子商务服务、限时服务和零投诉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坚决克服故意刁难、推诿拖拉、不负责任的现象,防止科室、单位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娘家”成为“冤家”及相互对立情况的发生。四是注重服务效果。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解决部门、单位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的问题。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严格按市政府规定,凡纳入市政务中心管理的单位都要积极进入,实行进人与进事相结合;有条件的单位,要设立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要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规范,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办事更加清楚明白,更加简便。要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落实限时办结制;不巧立名目,不索拿卡要,不将正常工作职能转变为有偿服务,加重企业和个体私营经营者的负担。群众对单位服务如有投诉,要及时派人调查处理和妥善解决,绝不能有案不查,查而不纠,纠而不果。
(三)要营造一个优良的执法环境。执法环境的优劣,是一个地方经济环境的重要标志。要下决心把执法行为规范好,把执法环境建设好。一是坚持文明执法。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要挂牌上岗,亮证执法,严禁非正式人员和聘请临时人员上岗执法。如发现有非正式人员和聘请临时人员上岗执法的,要坚决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各执法科室(单位)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确保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文明、礼教,杜绝盲目、野蛮行为,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各执法科室(单位)在执法中要做到执法行为与执法主体资格相符;不得超出职责范围或管辖区域场所执法;未经执法主体机关依法移交,不得直接进行查处或采取强制措施;禁止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生产经营者财产;不得违法实施强制执行措施,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客户、生产经营者的住宅和经营场所;不得利用职权,违反规定插手经济纠纷;在执行行政处罚时,可罚可不罚的,以帮助教育和整改为主,原则不要处罚;可重可轻的,应从轻处罚;有罚款幅度的,取最低标准。三是坚持执法公正。必须坚持严肃执法,公正执法。在办案过程中,要深入调查研究,做到实事求是,既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又充分考虑执法的社会、经济效果,有利于促进永州经济发展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坚决杜绝冤假错案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四是加强执法监督。要高度重视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法人员行为。要向社会各界聘请执法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的监督。同时,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对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依照省委、省政府[2002]10号文件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对省、市优化办交办的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积极调查,办结办妥,及时上报处理结果。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实行局领导分工负责制。对各科室、各单位发生严重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除对直接责任人员严肃查处外,还要对科室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同时,分管的局领导要在一定范围作出公开检讨。
(四)要造就一支优秀的工作队伍。优化经济环境关键是工作人员的素质要优。干部职工必须做到思想作风过硬、业务能力过硬、工作作风过硬、生活作风过硬。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执法人员应力求做到以下三点:第一,要做勤于学习、增强责任的典范。劳动保障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要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会用辩证的眼光去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努力学习市场经济基本理论、现代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洞察力和驾驭力。要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2002]10号文件,自觉维护永州经济发展环境,人人作出书面承诺。要严格执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优化众,要不厌其烦,积极疏导说明,及时化解矛盾,不敷衍,不推诿,不搪塞,不将矛盾上交。四是服务群众要细心。要多深入基层,贴近群众,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察民情,解民忧,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五是立足本职要安心。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三、分步实施,扎扎实实开展创“四优”活动
这次创“四优”活动,从2003年2月下旬开始到2003年10月底结束,时间为九个月。具体工作分六步进行:
第一步,宣传发动(2003年3月1日—3月21日)。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制定实施方案;二是召开局机关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创“四优”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第二步,调查研究(2003年3月22日—3月31日)。由局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负责人带领有关同志,组织召开劳动保障监督员和厂矿企业有关人员座谈会,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调查的内容:一是投资政策方面的情况;二是政务服务方面的情况;三是治理“四乱”方面的情况;四是法治环境方面的情况。
第三步,排忧解难(2003年4月1日—5月31日)。局领导班子认真听取调查情况汇报,对调查研究阶段所了解的问题和市优化办提供的情况进行逐项疏理,召开干部职工会议,用具体事例进行优化经济环境的再教育,同时安排专门力量深入第一线协调矛盾,提供服务,解决一些具体问题。
第四步,行风评议(2003年6月1日—8月31日)。一是配合市行评组搞好局机关的行风评议;二是由局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负责人带领有关人员,对局直属单位开展行风评议,认真搞好“五查五看”。一查执行政策情况,看省、市有关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对制订的措施、订立的合同,政务公开是否落实;二查服务质量,看是否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落实限时办结制;三查执法行为,看是否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是否有“四乱”行为;四查队伍建设,看是否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对照省委[2002]10号文件是否人人做出了书面承诺,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以及其他违规违纪的人和事是否敢于查处和纠正。五查实质效果,看对创“四优”活动是否重视,各项工作措施是否落实,成效是否明显。
第五步,制度规范(2003年9月1日-9月30日)。认真总结前段优化经济环境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根据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加大制度建设力度,用制度来规范执法行为,用制度来巩固优化经济环境取得的成果。
第六步,总结表彰(2003年10月1日-10月31日)。局直属各单位就创“四优”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写出材料,于2003年10月10日前送局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组织力量进行评比,对优秀单位给予表彰。同时,就局系统创“四优”活动情况写出总结材料,于2003年10月15日前送市优化办,迎接考评。
四、狠抓落实,确保创“四优”活动取得实效
这次创“四优”活动时间紧、内容多、任务重,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积极参与,才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第一,要更新观念,提高素质。一方面,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市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深入开展“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是永州形象”的大讨论,坚持以环境促发展的观点,树立环境是生产力、环境是竞争力的发展理念。另一方面,要在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积极开展调研论文评比和劳动保障业务知识竞赛活动,以促进劳动保障干部职工学习业务知识,解决好劳动保障制度改革过程中的新问题,更好地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第二,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优化经济环境,关键在于治理好滥用审批权、收费权、执法权和检查权。根据劳动保障系统的具体情况,重点抓好劳动保障监察的执法、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和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的转变。
第三,要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局党组决定成立永州市劳动保障局开展创“四优”活动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何明玲同志任组长,邓化铁同志为常务副组长;曾宪孝、罗德宝、郭齐民同志任副组长,局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罗基松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由郭齐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基松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并从市就业服务中心、市技工学校、市社会劳动保险处、市医保中心各抽一名干部,负责日常事务。整个开展创“四优”活动工作实行局党组一把手负总责,局党组其他成员、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工负责,对所属单位这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对措施不力,效果差的单位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要强化监督,抓好整改。一是要加强内部监督,用内部简报的形式及时通报情况;二是要加强民主监督,接受各方群众的民主评议;三是要加强社会监督,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和投诉,揭露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为防止创“四优”活动流于形式、走过场,我们在具体工作当中,要注意把握好“四个结合”:
一是要把创“四优”活动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当前各项劳动保障工作任务既多又重,我们一定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妥善安排,正确处理好创“四优”活动与其他业务工作的关系,既不能脱离当前的工作实际,孤立地搞创“四优”活动,也不能借口当前业务工作繁忙而不认真参加活动,真正做到创“四优”活动与日常业务工作两不误。
二是要把创“四优”活动与招商引资工作相结合。要通过创“四优”活动,大力营造一个优惠政策、优质服务、优良执法和优秀队伍的宽松的劳动保障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来永州投资兴业、开厂办店,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三是要把创“四优”活动与开展“双联”工作相结合。要结合创“四优”活动,多深入我局“双联”工作联系单位冷水滩耐火材料厂,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困难,推进企业破产改制,理顺企业职工劳动关系,扎扎实实为其特困职工开展“送温暖”活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四是要把创“四优”活动与依法建章建制相结合。为搞好创“四优”活动,巩固活动成效,必须要着眼长远,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和约束干部职工的行为,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创“四优”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同志们,一年之计在于春,现在正是我们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大好时机。我们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抓住这次创“四优”活动的重要契机,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转变作风,团结拼搏,以良好的机关作风和优异的工作成绩,努力开创劳动保障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永州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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