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信心 攻坚克难 全面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在全市再就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湘凌 (2003年7月1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再就业工作座谈会精神,通报全市再就业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各县区工作经验和体会,分析当前就业和再就业形势,针对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动员各级各部门以更大的决心,更积极的态度,更得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全面推进我市再就业工作。上午各县区分管副县区长介绍了本地再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刚才,宏斌同志、明玲同志分别通报了全市上半年两个确保与再就业工作情况和劳动保障工作情况。下面,我就如何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讲两个问题。
一、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坚定做好再就业工作的信心
全国、全省、全市再就业工作会议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及时把工作重点从保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转移到促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上来,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加大资金投入,想方设法帮助困难群体再就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再就业工作责任体系已经建立。全市各级成立了政府一把手挂帅的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将再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今年2月,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做好两个确保和再就业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永办发[2003]5号),将省政府下达的净增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政策、强化再就业服务、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和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等17个再就业工作具体指标层层分解,由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责任状,明确了责任。市政府将按责任状要求,严格督查考核,年终做到奖罚兑现,并将结果作为县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大多数县区也都层层签订了责任状。江华瑶族自治县从县委书记、县长带头,34名县级和324名副科级以上在职领导分别与下岗失业人员结成了“1+2”或“1+1”的再就业“帮扶对子”,使392名帮扶对象100%实现了再就业。
2、再就业政策体系基本配套。市委、市政府于去年12月份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永发[2002]17号),东安、江华、宁远、芝山、双牌、祁阳等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办法。同时,我市加快了《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进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包括中央、省属驻永企业在内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情况逐一录入电脑,一视同仁给予发证。至6月底,全市已为44777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了《再就业优惠证》,占上报下岗失业人员总数的34.4%,使这部分人员及时享受到了优惠扶持政策。祁阳、市本级、宁远、冷水滩发证突破4000本,江永、蓝山、江华完成8月底应发证任务数的80%以上。市本级、冷水滩区还开展了再就业基地认定工作,已认定市级再就业基地1个,区级再就业基地2个,这3个再就业基地已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15人。
3、再就业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一是再就业服务得到加强。至6月底,全市20个街道、113个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站(中心),基本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上半年,全市共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8027人,培训后上岗率达73%。全市共举办再就业专场招聘会31场,对19274名岗失业人员开展了免费职业指导,介绍成功再就业12091人。二是再就业援助取得实效。自去年底以来,我市在市木材总厂等6家特困企业建立了特殊小区,成立了以企业为主体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个,安置“4050”人员238人。冷水滩、芝山、宁远、东安等县区采取政府购买岗位安置“4050”人员的做法,社会效益明显。三是再就业宣传形成声势。全市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再就业宣传,并将再就业优惠政策在“永州劳动保障信息网”上公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湖南省劳动合同规定》宣传活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今年以来,共印发《再就业优惠政策问答》、《再就业明白卡》、《永州通讯》再就业专刊等资料25万余份(册),免费送到下岗失业人员手中,使政策深入人心。
4、再就业工作成效较为明显。在各县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企业努力发展生产,增加就业。上半年,全市净增就业岗位2.05万个,完成全年任务3万个的68.3%;城镇新增就业2.3万人,完成全年任务3.34万人的68.8%,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9万人,完成全年任务2.67万人的70.8%。全市新开发社区就业岗位4043个,占全年任务的68.3%;新安置3650名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就业,占全年任务的70.2%。虽然受到“非典”冲击,但上半年仍新增劳务输出3万余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3400余人。此外,市委、市政府在芝山、冷水滩两区开展了“万人再就业行动”,已帮助5559人实现再就业。
目前我市再就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尖锐。据测算,我市目前经济增长所能新增的城镇就业机会每年只有2.5-3万个,而现有城镇下岗失业人员13.2万人,农村剩余劳动力120万人,加上每年新进入劳动年龄的8万人,就业岗位严重不足。特别是今年4月“非典”疫情爆发后,不仅使我市原来增加就业的计划受到严重影响,而且原有的就业规模也受到较大冲击,全市约有6万名在外务工人员陆续返回,其中城镇外出务工人员约2000人,全市少增加就业岗位1500-2000个。二是各县区和各部门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县区和部门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认识不到位,组织推动上不够积极主动,措施不够坚决有力。部分县区在制定再就业扶持政策方面行动迟缓,配套政策的实施意见和办法至今仍未出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存在不到位现象,再就业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总体推进缓慢。三是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还有较大差距。一些部门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应当落实的扶持政策能卡则卡,能拖就拖;部分下岗失业人员由于种种原因不愿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不能享受到扶持政策;有些下岗失业人员想自谋职业,但由于资金、场地一时难以解决,也无法享受扶持政策;有些用人单位由于不愿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再就业扶持政策往往也难以落到实处等。四是就业和再就业统计制度不完善。部分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及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没有建立和完善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基础台帐、统计报表制度,出现漏统漏报和乱统乱报现象,报表上报不及时,数据不真实,影响了全市情况汇总。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我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进程,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坚决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完成今年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今年全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全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3万个,新增城镇就业3.34万人,其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2.6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完成这一目标任务,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
(一)进一步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各级各部门和社会方方面面。为确保工作到位,必须建立运行良好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再就业工作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最近,市里调整了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爱才同志任组长,金荣同志、我、宏斌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劳动保障局等23个部门为成员。各县区政府也要相应建立和充实再就业工作领导机构。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二是建立再就业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基础台帐和各项统计报表制度。市劳动保障局要继续按月汇总各县区再就业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按季汇总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市政府将坚持逐季通报制度。各县区也要建立再就业通报制度,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建立再就业工作考核目标责任制度。今年3月,各县区政府都向市政府递交了两个确保和再就业工作责任状。签下了责任状就是立下了“军令状”,必须保证不折不扣完成下达的目标任务,否则就要挨“板子”。四是建立再就业工作督导检查制度。下半年,市政府还将组织专门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深入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开展督查工作,确保各项再就业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五是完善再就业政策咨询制度。市、县区两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将再就业政策向社会公布,并在重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政策咨询服务的同时,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各项劳动保障业务的咨询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二)进一步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力度。完成今年再就业工作目标,关键在于大力开辟就业门路,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岗位。各县区要坚持以经济增长拉动就业增长的思路,努力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促进充分就业双重目标,并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发展经济与增加就业岗位有机结合、扩大内需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具体措施。当前,扩大就业岗位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落实扶持政策与开发就业岗位相结合。各县区要积极运用再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以及有就业比较优势和对劳动力需求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个体、私营、外商投资、股份合作等多种所有制经济,积极发展有市场需求的中小企业,促进跨地区的劳务协作和对外劳务输出。再就业扶持政策的重点在四个方面:鼓励服务型企业和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分流安置富余人员,鼓励在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各县区在工作中一定要突出这几个重点,务求抓出实效。二是把招商引资与开发就业岗位相结合。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大兴招商引资热潮,各地都新上了一些项目,这是拉动经济的重要手段,同时也应成为增加就业岗位的重要途径之一。要把项目建设同开发就业岗位结合起来,努力做到经济增长点在哪里,再就业工作的着力点就放到哪里,创造就业岗位的工作就跟到哪里,就业服务的网络就延伸到哪里,再就业扶持政策就兑现到哪里。三是把针对防治非典的特定需求与岗位开发相结合。前一阶段,各地在开展抗击非典的斗争中,发现了不少环境卫生、社区服务等方面的薄弱环节。要抓住当前机遇,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开发社区环境卫生、清洁消毒等公益性岗位。从长远看,各县区可结合有效防止大规模传染病的传播、大力整治城市环境卫生和建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探索组织下岗失业人员组成专职的城市卫生清洁队伍,运用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把社区消毒保洁、卫生服务等公益性岗位纳入统一管理,动员一批下岗失业人员充实到这些岗位上来。四是把调整就业结构与开发就业岗位相结合。通过调整就业结构、扩大就业范围,增加就业机会。调整就业结构,要面向不同产业需求,面向不同岗位层次,面向不同就业形式,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此外,各县区要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农村劳动力资源和与两广接壤的区位优势,坚持市内增岗与劳务输出并重的就业方针,建立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发挥我市驻东莞劳务协作服务中心的桥梁作用,把劳务经济作为一大重点产业抓紧抓好,巩固和发展与广东等发达地区的劳务协作关系,扩大我市在广东、海南、福建、浙江、江苏等省份的劳务输出份额,并积极组织劳动力参与西部大开发建设。
(三)进一步加大对大龄困难对象的帮扶力度。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由于年龄偏大,技能较为单一,在再就业方面处于弱势地位,是再就业的困难群体,也是政府和社会帮扶的重点。今年全市帮助“4050”人员再就业的任务是1.3万人,数目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进一步强化有针对性的服务。要发挥公益性就业服务机构如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方面的功能,逐人建立台账,逐人制定再就业计划,提供专门的帮助和便捷的服务,切实帮扶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各级政府要抓紧建立公益性岗位空岗报告制度,凡是由政府投资购买或形成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4050”人员。能自谋职业的,全力予以扶持;用人单位愿意招用的,千方百计予以促成;确实就业困难的,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给予安排。街道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切实摸清“4050”人员底数,逐一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为他们提供专门的帮助和便捷的服务。要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帮扶大龄就业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制度,市直副处以上、县区副科以上在职领导干部,每人都要帮助至少一名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
(四)进一步加大再就业服务力度。做好再就业工作,除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外,还要强化再就业服务。一要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工作,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各级各类培训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就业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的联系,根据就业需求的变化,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能培训,实行“订单式”定向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要积极搞好创业培训,开展创业咨询,提供创业指导,提高创业能力,带动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二要抓紧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要落实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今年年底前要建成劳动力市场网站,实现网上发布信息和网上招聘。要推广在同一场所开展各项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业务的“一站式”服务,推行上门服务、即时服务和承诺服务。免费的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要克服坐等服务的衙门作风,主动深入企业,深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深入到下岗失业人员家庭,开展上门服务。要全面落实免费再就业培训和免费职业介绍政策,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再就业培训和中介服务。要加快研究制定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服务工作。
(五)进一步加大再就业政策宣传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新闻媒体对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需要进一步深入。一是要向企业深入。要对每一个有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每一个再就业服务中心开展面对面的再就业扶持政策宣传,让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企业领导在扶持政策上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共同为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尽责尽力。二是要向下岗失业人员深入。要对下岗失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反复宣传,不仅使他们在字面上理解政策,而且领会政策的精神实质,熟悉掌握政策内容,促使他们自觉运用好扶持政策。三是要向基层的政策执行者深入。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培训和政策宣传,让他们不仅熟知每一条政策,而且创造性地指导下岗失业人员运用好政策,真正发挥政策的应有作用。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各县区政府在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同时,要继续落实资金,努力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进一步巩固两个确保,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得发生新的拖欠。要进一步加强三条保障线的衔接,积极稳妥地解决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中出现的问题。对企业新裁减人员和出中心的下岗职工,要做好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按规定为其提供失业保险。对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要及时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协议期满的下岗职工,原则上要按规定全部出中心,终止基本生活保障协议,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对协议期满因企业困难、无力支付经济补偿金暂时无法解除劳动关系、且经社区证明未再就业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各县区政府和企业要继续运用现有的各类资金渠道筹措资金,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费标准保障其基本生活。
同志们,就业是民生之本。坚持不懈地抓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和具体体现。我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下,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在现有工作基础上,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进一步落实好促进再就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措施,我市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一定能够开创新局面,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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