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 实现科学发展
努力开创劳动保障工作新局面
——陈金荣同志在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04-04)

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劳动保障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回顾“十五”时期劳动保障工作,研究部署“十一五”时期及今年目标任务。这次会上,市政府要与各县区政府签订2006年目标管理责任状,并对2005年度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等下,武生市长还要作重要指示,请大家回去后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不懈地做好劳动保障工作
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元月13日,专门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部署落实这几项重大决策,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同志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为贯彻国务院几个文件的重要精神,省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了常务会议,对文件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并正在酝酿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4月初准备下发。这次会议之前,市政府领导专门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这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劳动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作出的这四项重大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直接体现,为做好新时期劳动保障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落实,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创新发展。
1、统一对取得成绩的认识。“十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全面进步的五年,也是劳动保障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五年,劳动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两个确保目标全面实现。
全市累计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5.4亿元,最高峰时保障了3.83万名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已发放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4亿元,确保了6.29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在促进经济发展、配合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各级党委政府将就业作为民生之本,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全市基本确立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工作机制。尤其是随着2004、2005年为民办8件实事的贯彻落实,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全市城镇从业人员现已达到53.92万人,比2001年底净增了20.33万人,其中2005年城镇新增就业4.1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9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到130万人。三是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构建。全面启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社会保险,实现了由分散的单位保障向统一的社会保障的重大历史性转变,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保基金征缴收入持续大幅度增长,各项社会保险
待遇实现了按时足额支付,促进了社会的公平、稳定与和谐。“十五”期间,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由“九五”期末的64万人次增加到2005年的106万人次,基金征缴总量由“九五”期末的4.4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8.3亿元,各项基金支出总量由“九五”期末的4.9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9.2亿元。四是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五年来累计培养15万余名合格的劳动者,共有4.3万人(次)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有8.5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免费参加再就业培训,对5.28万名农村劳动力进行转移就业培训,有0.8万人参加创业培训。五是加大了劳动关系处理和维权工作力度。全面推行了劳动合同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固定工”、“铁饭碗”的劳动用工制度。初步形成了协调劳动关系的多层次组织体系。劳动保障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得到加强。“十五”期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7640件,责令用人单位为7.21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责令用人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2.06亿元。全市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20多件,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认真做好国有企业主辅分离、关闭破产和重组改制中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为加快国有企业改革作出了重要贡献。加大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的力度,建立了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2、统一对面临形势的认识。“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历史阶段中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也是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央和省、市十分重视劳动保障工作,并制定了许多政策措施,各部门对劳动保障工作大力支持,这些都为我们做好今年劳动保障工作提供了重要保证。全市经济保持快速增长,我市工业化进程加快以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持良好势头,必将对就业再就业形成强有力的拉动;财政收入的增长和企业效益的回升,将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较好的物质基础;随着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和完善,各项政策效应将进一步释放,将为搞好劳动保障提供条件,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同时,我们还要看到,永州仍然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不够、发展不充分仍然是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随着我市国企改革不断深入,企业关闭、破产、改制力度加大,劳动保障工作任务繁重。在就业再就业方面,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就业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在社会保障方面,两个确保基础脆弱,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较大,困难企业、特困人员无力参保等问题越来越突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还需做大量艰苦的工作。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劳动争议案件
、群体性事件和信访案件数量增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突出,处理难度越来越大。这些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3、统一对指导思想的认识。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落实这一要求,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到劳动保障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必须牢牢把握五个要点:一是坚持发展是硬道理。
就业难度大、社保不健全、收入分配不公、农民工问题等都是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出路在改革,关键在发展,必须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主动围绕发展、促进发展、依靠发展,努力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来。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劳动保障工作直接服务于劳动者,我们制定政策、作出决策都要从解决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并以此作为切入点,更好地带动劳动保障全局工作。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要促进劳动保障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扩大就业再就业与缓解收入分配矛盾、稳定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相协调,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相协调,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四是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既要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现实紧迫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抓住体制建设的关键环节,探索建立长效性、稳定性的制度和办法。五是坚持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在制定政策、推进改革和实施进度上,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特别是困难群众的承受能力,把握好推进各项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尽量减轻体制转轨阶段的振荡,维护社会稳定。
4、统一对发展目标的认识。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是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2006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社会保障比较健全、技能人才比较充裕、分配格局比较合理、劳动关系比较和谐、管理服务比较规范”的发展目标,注重民生,把就业再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保障民安,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维护民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把我市劳动保障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总的工作思路是:完善三项制度,即市场导向的就业制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劳动合同制度;健全两大体系,即系统完备的劳动保障法制体系、与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信息网络体系;加强一个建设,即劳动保障服务能力建设。今年的主要工作目标是: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实现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0.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万人,其中跨省劳务输出4万人。全市企业养老保险扩面1.6万人,基金征缴26570万元,清欠2900万元;医疗保险扩面3.5万人,基金征缴1.65亿元;失业保险扩面1.8万人,基金征缴3500万元;工伤保险扩面4万人,基金征缴450万元;生育保险扩面3万人,基金征缴4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末参保人数为127080人,基金征缴30822万元。
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国务院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劳动保障工作起好步、开好局的关键一年。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劳动保障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几项重大决策为重点,从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和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出发,突出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贯彻国务院36号文件,进一步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国务院36号文件对原有就业政策作了进一步延续、扩展、调整和充实,形成了中央新的积极就业政策,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指导我们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当前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继续强化目标责任制,把新增城镇就业和控制失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调控指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并纳入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省政府的配套政策下发后,要加紧研究,做好前后政策的衔接工作,确保新政策的顺利启动和全面落实。二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落实下岗失业人员税费减免政策、财政补贴政策、免费培训政策和小额贷款政策,发挥政策的引导带动作用,把企业安置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采取“促青、扶中、保老、助困”措施,分类解决历史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三是强化就业服务。要加快劳动力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提升服务水平和档次,尽快形成全市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推进就业服务的专业化、制度化和社会化。要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突出抓好业务能力的提升,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要充分发挥再就
业培训、创业、援助“三项基地”的作用,通过“三项基地”,建立培训、创业、安置的良性循环的机制,使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得到安置。四是统筹城乡劳动者就业。要树立城乡并重、城乡统筹的大就业观,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与城镇新成长劳动者的就业工作,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农民工的培训、管理和服务,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网络,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工资、社保制度,着力打造永州劳务输出品牌。五是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以独立工矿区关闭破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为重点,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完善就业困难群体动态管理制度,做到“五清”,即:基本情况清、技能特长清、经济状况清、择业意向清、安置去向清。发挥社区在服务、安置特困人员工作中的作用,开发适合特困人员就业的社区居民家政服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物业管理、保安、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要发挥社会各界在促进特困人员就业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青春创业”等活动,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特困人员就业的良好氛围。
2、认真贯彻国务院38号文件,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完善制度、扩面征缴、落实政策和确保支付并举,大力推进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实现五大保险协调发展。一是进一步深化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国务院38号文件,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又一重大决策。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加大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力度。我省已列入全国做实个人账户试点范畴,从今年1月1日起,按照3%的比例起步做实,各县区要按省、市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测算工作,落实配套资金,启动做实个人账户工作,实现由现收现付制到部分积累制的转轨。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今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做好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工作,建立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高低、退休时间早晚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职工早参保、多缴费的积极性。规范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以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为重点,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利用好税收
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这是企业留住人才,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需要。失业保险工作,要全面开展失业登记,加强失业调控,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全面推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制度,探索失业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在促进就业再就业方面的作用。医疗保险工作,要加强定点医院目标规范考核,创新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支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工伤保险工作,要落实好工伤认定工作规程和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范待遇支出,积极探索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管理办法,保障工伤职工各项权益和待遇。二是继续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把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作为构建和谐永州的重要内容,努力使更多的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权益。劳动保障、税务、工商等部门联手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逐步将城镇各类从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提高社保基金支撑能力。养老保险要进一步规范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促进积极参保,推动机关事业单位长期聘用人员按规定参保;失业保险要依法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扩面力度,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的基本生活;医疗保险要重点解决困难企业困难群体,特别是关闭破产、改革改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的资金来源问题,着手研究将城镇居民纳入基本医疗范围的办法;采取与医疗保险统一范围、统一缴费、统一管理的办法,加快推进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要以煤炭、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和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扩大覆盖面。在做好社保扩面的同时,进一步做好社保关系接续工作。目前部分困难企业和破产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职工未及时接续社保关系,停缴断保现象较为突出,这一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将会引发社会问题。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社保关系接续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组织专题调研,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接续,切实做好社保关系接续工作,做到“不论你在哪里干,社会保险接着算”。三是加大征缴清欠工作力度。加强基金征缴是缓解收支矛盾、维持基金平衡的重要措施。要强化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稽核工作,确保基金应收尽收。要启动实施五险统一核定、一票征缴、按比例分账办法。用人单位该缴的必须缴到位;劳动保障部门该核的要核到位;税务部门该征的要征到位;财政部门该补贴的要补到位。对企业欠缴的社保费,不得减免。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办理评优评先、干部任用、出国考察、兑现年薪等相关手续时,严格把关,合力促缴;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制,把征缴任务分解到经办机构科室、人头,将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严格奖惩。四是加大基金监督管理力度。严禁发生挤占挪用,注意防范、化解管理和支付风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完善协同监管机制,确保基金安全。健全完善基金监管体系,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重点开展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征缴、保险金发放和基金管理的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骗取冒领保险金、挪用基金行为。
3、贯彻国务院35号文件,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突出抓好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民工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参训人员的竞争就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自主创业能力。一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职业培训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把加快职业培训与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稳定、建设先进文化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数量众多的高技能专门人才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工作。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和有关行业、企业要搞好统筹协调,发挥多方面的积极性,不断壮大初级培训,发展中级培训,强化高级培训,带动各类高、中级技能人员梯次发展,形成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多层次培训体系。要规范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坚决杜绝不考核就发证、只收费不培训的违规行为。推广企业设立“首席技师”的做法,完善名师带徒制度。加快高级技校建设步伐,在下半年组织开展好技能竞赛。要坚持培训与使用统一,完善人才选拔评价办法,重视高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力争使技能人才干事有舞台、创业有平台、发展有空间,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技能、岗位成才的良好氛围。要坚持就业准入制度,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相关职业,必须按照规定严格持证上岗。要坚持学历证书与资格证书并重,实行“双证互通”,畅通人才成长的通道。二是继续实施十万培训工程和技能振兴工程。要认真组织实施好加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的一系列专项计划和行动,务求取得实效。今年全市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其中再就业培训2万人,劳动预备制培训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万人,企业在职职工培训3万人。继续组织实施好湘西地区“技能扶贫培训工程”,帮助江华县免费培训农民工1400人。要面向市场,因材施教,增强培训针对性、系统性、层次性、有效性。三是拓展鉴定领域,提高技能鉴定质量。要把职业技能鉴定范围从公有制企业向非公有制企业拓展,从城镇向农村推进,从企业向社会发展,把鉴定工种从传统制造、服务领域向新工种、新职业、边缘和交叉领域、公共服务行业、经营管理职业延伸,逐步形成序列化、规范化的鉴定体系。今年全市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取证1.2万人次。
4、贯彻国务院意见,切实改善农民工进城务工环境。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为城市繁荣、农村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党中央、
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专门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这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贯彻《意见》要求,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对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重大意义。当前要着力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二是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切实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三是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四是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抓紧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五是切实为农民工提供相关公共服务。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逐步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六是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重点查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七是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提高小城镇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扩大当地转移就业容量。
三、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当前,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已经进入重要发展期、矛盾攻坚期和工作转型期,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以基础建设为支撑,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优化服务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努力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在人民群众对劳动保障工作的满意程度上有新的提高。
1、加强劳动保障队伍建设。干事创业,关键在人。实现劳动保障事业的新跨越,关键是要有一支作风优良的队伍。每一个从事劳动保障工作的同志,尤其是劳动保障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学习,开阔视野,
了解全局、把握全局、服从全局,把劳动保障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考虑谋划,从全局的高度去思考处理,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学习型、思考型干部,使劳动保障部门成为一个学习型、创新型部门,不断提高破解难题的能力、开拓创新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指导行动,必须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自觉地把劳动保障工作放在建设经济强市的大局中去考虑、去定位、去安排,把为职工群众搞好服务,始终作为劳动保障部门的天职,办好事、办实事、办成事,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2、加强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步伐,建立数据中心、业务专网和视频会议系统,做好业务数据的整理整合工作;统一实施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险两大应用软件。全面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范化、
专业化,以基础数据、基础档案、基础资料为重点,建立全面系统、统一规范、方便实用、支持决策的统计调查制度。
3、加强服务平台建设。要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规范社会保险稽核和待遇支付行为,规范业务流程,实行一个大厅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管理、“一网化”办公,方便群众,提高效率。要完善街道、
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平台服务功能,配备专职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优化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资源配置,增加社会保险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普遍建立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险动态实名制,提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服务水平。
4、提升劳动保障依法行政水平。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制度,加强机构建设,充实监察人员。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劳动保障制度审查和群众投诉举报专查,
重点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资支付、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农民工权益维护、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技术工种持证上岗等内容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的监察执法力度。全面推进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制度。加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要更加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关系的协调平衡,切实减少群体性劳动纠纷和劳动争议。同时要进一步做好维护稳定工作。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和群体性事件处理机制为重点,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将维稳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同志们,做好劳动保障工作是一件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事业,是我们这一代人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让我们全面贯彻落实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扎实工作, 努力开创劳动保障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永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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